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强基础、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维权益、惠民生”六条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妥善化解矛盾,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科学编制计划,加强法治引领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各项工作的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统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6大类18项具体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宣传教育工作具体任务,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的总体布局中。我局常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适时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定期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各项制度落地实施。今年,申报(结转)3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市生态券交易管理办法》(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责任科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目前均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拟废止2件,拟修改1件;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继续有效7件,拟废止1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在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集中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快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定期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目前行政权力事项共366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用1项、其他权力15项、行政处罚258项。二是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事项。我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密切服务群众的“一件事”为视角,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截止目前,已有10项业务推行了“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覆盖了规划、利用、测管、市政、不动产登记等数量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通过主动与住建局、数政局、审图中心、税务等部门沟通,制定横向联动机制,实现事项合并办理;通过统一申请表、精简申报材料、缩减审批时限,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通过强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身份认证的应用,最终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手机端“掌上办”模式,解决了群众多跑路、耗时长、材料多等问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深化集成服务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实现所有常规业务“T+0”即办。截止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各类登记业务127409份,审核108415份,督查抽核43861份,扫描59480份,发放不动产权证45224份,完成档案114885份。窗口查档量39815件,拆迁查询213件。“12345”回复529次,“12345”热线电话5197条。
   (四)推进“互联网+”,完善便民举措
   围绕“作风建设”和“创新创优”主线,深化“互联网+不动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设首个镇级标准化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率先在徐霞客分中心打造不动产登记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分中心所有窗口均能独立完成全流程、全业务登记服务,实现不动产业务“全澄通办”“就近可办”。二是完成全国首宗挂牌成交的“国有+集体”组合地块不动产登记工作。10月25日,为长泾镇舜丰纺织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跨宗”项目成功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三是实现“数字人民币”加持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在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中增添“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群众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切实增进金融服务普惠性。四是首次在工业用地中采用“共用宗”进行分幢登记。1月,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高标准厂房分幢登记,转变以往“独立”宗地概念,首次采用“共用宗”登记宗地面积,帮助企业简化不动产后续分割、变更登记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企。五是实现“带押过户”业务扩面提质。我市带押过户案例获评第一批全国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3笔,涉抵押金额2亿余元。六是推进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发证工作。出台《农房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统一收件材料、流程、审核标准、登记规范。建立非公证继承疑难问题会商领导小组,定期出台《市非公证继承登记疑难问题问答》,形成调查法律意见书范本、范例。由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实行告知承诺制,共建提供驻村服务。今年,青阳镇小桥村率先完成了全市首批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8户村民通过“非公证继承”方式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五)立足职能定位,保障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今年我市共完成了6个批次、7个单独选址项目、8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组件上报工作,用地总面积4837.1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58.52亩,保障了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凤翔快速路(规划北外环—*界)工程、中专校校园扩建项目、白屈港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中心库项目、弘毅路等一批市重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服务拟出让地块前期规划研究和重大项目选址工作,如江南大学(*校区)一期配套科研楼、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城西校区、市特殊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新建鑫茂幼儿园项目、城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嘉福豪庭西侧地块停车楼、戴家村安置房、云亭国土所西侧安置房等市重点重大项目建设。三是不断强化土地市场调控。合理制定经营性土地年度出让计划,科学把握住宅用地出让区域出让节奏,严控商业综合体项目。对经营性地块出让不设置条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委办[2018]55号)。建立安置房地块出让限价机制,规范做好现场摇号工作,建设用地出让全部实行网上交易。1—10月我市共出让经营性土地16宗985.31亩,成交款576456万元。四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市目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0.5万亩,完成土地整治项目53个,新增耕地面积948亩。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六)严格履行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依据市政府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市镇村布局规划(2021版)》、《市资规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今年申报(结转)5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S1线站点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责任科室:市政交通规划管理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责任科室:林业湿地管理科),目前《S1线站点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已完成所有流程,其他4项已完成了初稿拟制、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七)把握“三重一大”,坚持集体决策
   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17次,通过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管理所机构及相关人员调整方案、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职能强化等重大事项,中层副股干部选拔、事业管理岗位晋升等重要人事工作,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多测合一”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等重大项目。共召开局长办公会15次,开展了经营性土地地价会审、建设项目申请延期开竣工、案件处罚意见会审,研究了存量工业用地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14家化工企业问题隐患的情况调查及处置建议等工作,通过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方案、安置房发证中涉及集体转国有统筹金收取、省级公益林整合优化、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方案等事宜。共召开党政联席会议7次,传达学习了***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开展了林地审批业务、安全生产等专题学习,研究了临时用地“回头看”、视频监控盲区进行无人机飞行执法巡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规划选址审批、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工作、安置房发证等事宜,通过了用地供后监管工作方案、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管护管理办法、土地储备中心租赁管理办法等事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强化执法监管,依法履职到位
我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监管职责。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转变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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