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

民政局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回顾。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按照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制定《县民政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0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6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000元/年;联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目前,已完成重点民生实事县级公示,县民生事实工作专班将对项目开展验收。二是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治理“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现实负责、对自己负责”专项行动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清退低保1324人,特困94人,部分乡镇正在清理中。三是着力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开展县级横向部门间数据比对:对车辆、不动产、个体经商、企业社保、大型农机具、卫计、殡仪馆死亡、公积金等数据进行了全面比对。引入九华公司核对平台,对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开展全面复核,按月与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全县监测户2333户、4931人,其中符合农村低保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1199户、2436人,符合农村特困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130人。全力保障困难渔民基本生活。全县共有退捕渔民总数813人;已走访摸排渔民数813人;2023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3户133人,规范新增的低保、特困人员申报材料,乡镇完善申请人审核手续,救助档案“一户一档”入柜存档。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分组开展养老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前期工作,完成6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撤并工作。二是完成养老服务领域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启动乡镇敬老院的新建及提质改造项目和护理型床位建设80张任务,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完善内部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工程进度90%。完成33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已按照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超额完成49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待县级验收。三是平稳有序处置养老公寓运营管理。出台《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公寓)经营方案(建议稿)》,并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通过咨询公司出台《县福利中心老年公寓运营管理服务外包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重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寓新的运营方。院内老人情绪稳定,新老管理团队实现平稳交接。四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出台《县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发放40000份防非宣传手册、400张海报、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收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切实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严格百岁老人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农村留守老人的信息录入及资金发放的管理。
   (三)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一是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2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17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摸底自查自纠、抽查监督、整改规范三个步骤开展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二是社会组织党建方面,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业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和业务能力建设,党建基础日益牢固。按程序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系统按时更新。新建党支部两家,完成动态化组建工作。完成2名预备党员的转正、2名发展对象的推优、2名预备党员的吸收、6名积极分子的推优等发展党员工作。按期完成了5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支部建设,完成县级标杆支部的验收工作。赴全县各乡镇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及检查整改工作。
   (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深化民政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放管服”和服务事项“互联网+”进度,主动公开民政领域行政服务事项。完成农商银行和全季酒店两个门牌编号。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参考人数20人,通过人数17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与“桃安线”边界联检外业启动工作。开展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村治理调研和易地搬迁社会治理调研。落实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联动整改的通知》要求,出台并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村(居)务监督工作的提示函》。稳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全县不规范地名的摸排,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迎新春 送温暖”99公益日“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等慈善公益活动有效开展,全县募集善款264.33万元。资助困难学生83名、贫困大学新生46名,发放助学金15.15万元,返教育系统一日捐给教育基金会53.68万元。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67.7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975余人。慈善助困帮助11名困难人员共计4.2万元。“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目,共支付6个“公益课堂”站点建设8万元;“公益课堂”运营费18万元;“一老一小”救助慰问60万元,共计875人。社工站活动广泛开展,开展社区活动80场、小组活动28场、个案服务30个。开展老区项目4个,共计20万元。
(六)社会事务管理拓展提升。按照省级重点民生实事提高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不低于75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80元/月·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从95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从135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残疾人福利权益有效落实,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878人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5279人次,发放资金1810万元,“两补”数据实现实时监测、比对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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