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调研报告2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报告
    一、当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在当前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相对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种显性易见的作风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更具有隐蔽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危害也更大。
    (一)形式主义。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一味做表面文章。对此,群众反映强烈的是部分党员干部沉湎于文山会海,热衷于送往迎来,偶尔到基层调研,也多是为了做做样子,走马观花,不接触群众,不了解实情,不解决问题;工作中唯上唯书,落实不力,习惯突击应付,往往是检查一阵风,过后一场空。例如县XX局xx担任XX村第一书记以来,未认真落实驻村工作要求,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脱岗,并被市调研组发现,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已构成失职、渎职行为。经20XX年X月X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官僚主义。官僚主义则是高高在上,脱离基层,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了解基层的想法和对策,遇事则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群众对官僚主义中为官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滥用权力,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深恶痛绝。例如XX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社会捐助办公室)副主任xx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在开展城乡医疗门诊救助工作期间,对县城乡医疗门诊救助定点药店xx药房、xx公司提供的报账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核,导致该两个药店违规向救助对象销售的非药准字类物品共计xx万元在县民政局获得结算,造成国家资金损失xx万元。20XX年XX月XX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20XX年XX月,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XX县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主要做法
    (一)化大为小,聚焦消极怠政。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XX县将反对“四风”工作具体化、明细化,对一些干部身上表现出来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现象进行梳理、归类,深化问题导向,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归纳为“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庸懒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律松弛、脱离群众、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12类消极怠政问题进行重点突出整治,化大问题为小细节,使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对号入座,形成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有力地助推了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化责为行,落实两个责任。在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归纳为12类消极怠政行为后,XX县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推动治理消极怠政工作深入开展。先后印发《XX县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实施意见》《XX县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县治理消极怠政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扎实开展治理消极怠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和开展。县纪委把治理消极怠政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党委、县属各部门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工作措施,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贯穿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治理工作形成了有力推手。
    (三)化虚为实,清晒权力清单。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目的就是规范各乡镇、单位、各部门的权力行使,本着依法、精简、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围绕自身职责和“三定方案”进行仔细清理,对行政职权、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等事项逐一编制权力清单,到岗到人,努力让每个岗位、每个人都能清晰自己手中的权力,明确自身职责,使得职权明晰、责任细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围绕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绘制权力行使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政务公开栏以及各股(室、站、所)上墙公开亮晒,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清晒权力清单,让隐藏在手中的权力成为群众眼中实际的办事程序,群众的监督有利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四)化宽为严,狠抓责任追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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