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汇报材料
一、综合执法力量是否得到增强?管理体系是否理顺?
(一)改革现状
目前,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的执法为县住建局执法权与城市管理执法权的综合模式,由于文化、农业、市场、交运、环保五大领域已单独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上述部门同时行使了管理与执法,自然资源、卫生、人力资源等也还保留了执法队伍,所以我县在县级部门并未实现审批、管理、执法分离,实现全域综合执法。同时,乡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将市场、应急、城管、双违等职能进行了整合,但是实际运行普遍还是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而且管理与执法也未明确理清界限。
(二)存在困难
一是虽然有关职能职责划转,但是相应的编制人员和设备未一同划转,并未实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导致我们在执法过程当中,缺乏专业的人才,出现了原部门不再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不住的情况,导致执法境地尴尬。
二是管理和执法未明确分开,导致出现以处罚代替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忽视了用行政管理手段来解决问题,仅由执法部门兜底,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工作建议
一是在职能职责划转的同时,应将相应的编制人员划转,确保执法不缺位;二是理清管理与执法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相应的行政检查职责,处理问题时应明确行业部门牵头,采取行政措施手段督促整改;建立案件移送机制,主管部门在管理中发现违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实施行政处罚,实现管罚分离,管理与执法相互促进、相互保障
二、下放的执法事权能否承接到位?镇街执法有什么困难?
(一)明确范围
主城区由部门负责,主城区以外由镇街负责。其中属xx街道管辖范围内的主城区由部门负责,XX街道管辖范围内主城区以外的区域由XX街道负责。
(二)下放优势
一是镇街管理更有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赋予镇街相关管理权,结合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在日常管理中如发现问题,一般是先予以督促整改。行政处罚权下放后,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以及时运用处罚手段得以保障;一手管理、一手执法,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执法为管理保驾护航;二是处理问题更有速度。针对群众投诉问题能够更好地做到即查即处、快速响应,特别涉及环保方面,比部门更有地域优势,可以接诉即办,发现即查,将问题处置在萌芽阶段,更具有时效性,提高执法效率,有效解决乡镇看得见处罚不了,部门看不见处罚得了的问题;三是执法活动更有保障。有利于统筹镇街基层力量,权力下放给镇街后,在重大执法行动时可以有效统筹利用村社力量,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综治、维稳、交通等乡镇机构,有效保障执法效果;四是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权力下放给镇街后,部门将执法重点放在主城区,由于执法需一定的程序,解决了部门到乡镇执法一个案件多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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