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做好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A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无禁区”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覆盖、无缝衔接,属地管理、逐级包抓,快速发现、迅速处置”的工作要求,在依托现有的监管体系及平台基础上,在全市施行“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张图(重点区域图)、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镇(办)、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全面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交叉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我市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由事后管理向事前防控、由被动发现到主动寻找、由单兵作战到协同共管的转变,全面筑牢自然资源保护屏障。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简单、高效、易操作”的要求,建立打击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管理工作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市级为一级网格,由分管副市长任一级网格长;镇(办)、部门级为二级网格,由各镇(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二级网格长;各相关行政村为三级网格,由各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三级网格长。
同时成立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工作大队(以下简称打非大队),队长由XXX兼任,成员从公安、自然资源、城管、水务、交运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打击非法毁田挖沙采石取土的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镇(办):负责落实辖区自然资源属地管理工作,明确镇、村包联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成立巡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控制现场、留存证据并上报打非大队。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xx市境内除河道管理范围外的所有采石、挖沙、取土及拉运建筑用沙(砂)石、粘土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沙(砂)、石、粘土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开挖、拉运的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城管局:负责对清运工程类拉运等行为进行监管。对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项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拉运、开挖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沙、石、土方的开挖、拉运行为进行监管。对相关开挖、拉运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开挖、拉运等时间段,发放准予开挖、拉运批复,并及时报打非大队备案。
市公安局:负责对各单位移交的涉嫌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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