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制度(党建)

乡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期和预备党员预备期积分管理制度范文
    为全面加强x镇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质量,更好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为群众服务,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志愿活动,把先进分子吸纳入党组织。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期和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积分制管理办法。
    一、x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期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规则
    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必须累计积满100分,其中村、企志愿活动占40分,x镇镇级志愿活动占60分。
    (二)积分制积分获取方式
    x镇以及辖区内各行政村、企将提前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活动,同时公布志愿活动积分数,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可自愿报名参加,当顺利完成志愿活动后获得积分。
    村、企党支部自行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活动,每次活动可依照志愿服务内容安排积分数,待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志愿活动后获得积分。
    (三)入党积极分子积分作用
    x镇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必须累计够100积分(村、企40分,x镇60分),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积分须达到村、企20分,x镇30分。
    (四)特别说明
    1、志愿服务活动至少提前一天以微信群或者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公布,由于个人原因没收到通知的,由积极分子本人负责。
2、村企志愿活动完成后由活动发起方村、企负责收集相关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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