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以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为重点,以建立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通过广泛开展公开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广泛参与原则。做到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管理和服务对象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权力受群众监督,工作由群众评判。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开门搞评价活动,将社会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价活动公平公正。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把回应群众关切、兑现承诺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价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投诉迅速办理、有问题立即整改,通过社会评价工作推动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坚持纠建并举原则。认真分析滋生作风突出问题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动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评价内容紧扣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主题,建立通用指标和专项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基本尺度和主要内容。
(一)通用指标。通用指标5个,分别为作风建设、信息公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和履行承诺。1.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评价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度,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情况;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情况。2.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包括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应予公开、上级机关要求公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信息情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3.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评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度,包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情况;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情况;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4.在清正廉洁方面,主要评价被测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度,包括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情况;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问题情况。5.在履行承诺方面,主要评价被测评单位对群众关心和反映问题的回应度,包括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情况;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及时反馈、作出承诺情况;兑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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