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体会—统计督察发挥有效作用防惩统计造假成效显著

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体会文章-统计督察发挥有效作用防惩统计造假成效显著

在以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按照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2019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共组建28个统计督察组,分两轮对19个省(区、市)和9个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目前,前两轮统计督察地区和部门均已完成督察整改工作,第三轮统计督察即将开展。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统计督察取得重要进展,影响力和督察成效初步彰显。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X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被督察地区和部门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对X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推动;组织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

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是否存在统计造假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均征得上级统计局.党.组同意,双重管理机制在被督察地区得到进一步落实。通过开展统计督察,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X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中央《意见》《办法》不断落实落地。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逐步健全。被督察地区和部门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制度层面破旧立新、查漏补缺,通过制定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文件,明确具体落实举措,从上到下自始至终进一步压紧压实被督察地区.党.委、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地方各级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建立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移送制度,防惩统计造假监督合力不断凝聚。构建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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