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六届四次全会、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坚持唯实争先,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新××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全区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杜绝因灾亡人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唯实争先,提升治理水平
    1.启动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贯彻落实区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启动《××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起草、组织机构构建、时间任务安排等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安全治理格局,推动大安全大应急管理体系提档升级。
    2.深入推进一线岗位安全责任制。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加快推进评价验收工作,2023年6月,全区规上企业验收率达100%;2023年底,规下企业验收率达50%以上。持续推广“两单两卡”线上入网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结合实际探索自然灾害领域“两单两卡”运用。
    (二)推动数字赋能,夯实基层基础
    3.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升级改造“智慧应急”平台,加快重点部门视频汇聚及应用,完善“看得见、叫得应、可预警、能调度、快指挥”五大功能,实现动态监测预警、日常值班值守、信息传递共享、战时指挥调度。2023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4.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全市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出台全区实施方案,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5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5.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5个、火情智能监控点134个,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3项抗旱基础工程、7项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4处,新建气象区域自动站5个;完成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同乐镇基准站建设,建成地震预警监测站2个。
    6.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理论、政策法规以及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
    7.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群建设,强化安全科普教育。加强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8.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精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手册》要求,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实行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日调度、日排名、日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9.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进一步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10.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安委办、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两委四指十办”组织架构,建立专项安全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年考评工作机制。
    11.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乡镇(街道、园区)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四)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2.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13.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出台洪涝灾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14.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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