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会交流发言(2255字)

市直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发言(2255字)条例
    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为什么修订、新增条文以及修改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重点围绕对《条例》总则部分的感悟和认识,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不动摇。总则部分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这是相比于2018年版《条例》的一个明显变化。我深切体会到,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近年来,全市清廉X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陆续获评了省委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市委“双建争先”先进集体等荣誉,清廉X的品牌也得到了其他省、市X局的实地学习与充分认可,可以说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局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始终。一要更加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去年全系统查处的36件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深刻汲取教训,紧盯工程建设、X执法、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二要更加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局党委要配合驻局纪检组进一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度剖析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善于发现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健全完善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打造“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工作闭环。三要更加强化“不想腐”的感召力。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优秀廉洁文化,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一‘路’清风行”活动、“510我要廉”廉政教育月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警示教育,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自律向自觉升华。
    二、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懈怠。总则部分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第十条中,在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等等。这些新增规定,奠定了整部《条例》严的基调,对各种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我深切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从全局来看,自巡察以来,对履责任不力党员干部予以追责问责达X人次,开展提醒谈话达X人次,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今后要进一步突出严的基调,持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局上下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一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履行好自己分内的“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做到管党建与管业务一体推进、无缝衔接,形成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从严管党治党新格局。二要抓紧抓牢“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一旦思想堕落、违纪违法,造成的危害极大,在系统内,乃至全区全市范围内的影响都是非常恶劣的,像X等地局长“落马”甚至是接连被查就是一个鲜明的警示案例。我们作为班子成员,必须在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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