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本遵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在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直面问题”“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来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调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要瞄着现实问题去改革、奔着深层问题去深化、着眼解决问题去推进,这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的正确抉择,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的实践逻辑。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把中国式现代化蓝图变为现实,需要破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需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问题,产业体系整体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的问题,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仍存短板等问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需要有效应对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应对正在增多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应对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以制度安全保障国家安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制度和治理需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完善制度和治理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要清醒看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求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继续和延伸,又有新的丰富和发展,也是针对目前体制机制仍然存在的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提出的。比如,针对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决定》从改革经验和现实要求出发,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特点规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了“三个更加注重”的针对性要求,体现了指导改革的问题取向。更加注重系统集成,防止解决问题零敲碎打、碎片化修补。要推进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增强改革措施的关联性、耦合性、协同性,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目标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避免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效应对冲等问题。更加注重突出重点,防止解决问题四面出击、分散用力。要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紧紧扭住“七个聚焦”的分领域改革目标,更好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等。更加注重改革实效,防止解决问题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做到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
    改革是在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基本稳定状态下,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内部关系还不相适应的重要机制,改革就是要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的问题。《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的要求的“三个更好相适应”,正是着眼于现阶段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还不完全相适应,还有改革和完善空间的实际情况,内含着鲜明的问题导向。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更好相适应,就是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好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推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就是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比如《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法治体系的层面推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就是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使之更好运转,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水平使之更加高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着力解决各种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问题是改革的起因,改革就是要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问题导向,就要围绕发展所需、顺应民心所向解决各种问题,在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中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
    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要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生产力和增长模式的局限性仍然明显。《决定》专门制定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举措,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问题。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占人口比例较大。《决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要求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决定》要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
    着力解决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民生是“国之大者”。新时代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民生保障仍存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如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等,从而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党内的许多突出问题,但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手段升级等。《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要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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