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历次全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省“两会”精神,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聚焦“四好”建设,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坚决当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一)因城施策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调控定力,按照省委“大稳定、小调整”要求,精准适度调整优化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重点从人才、招商、产业等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地满足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
(二)统筹推进化解房地产风险。继续发挥省级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房企主体责任和市县政府属地责任,统筹做好部分头部企业风险化解和专项借款工作,继续推进“保交楼”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防止债务违约风险向经营性风险蔓延,下大力气做好“保交付”工作。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坚持现房销售制度,控制存量风险、遏制新增风险。用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
(三)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继续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推进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探索并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优化海南自贸港特色住房保障体系,支持省内商品住房价格高的市县积极探索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做好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功能定位区分和保障层次衔接,与国家住房保障顶层设计保持一致。
(五)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规划、土地、资金、审批等要素保障,全年筹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5万套。支持海口市、三亚市谋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坚持以需定建推进安居房建设,竣工安居房1.2万套。抓好三亚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以人口净流入城市和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所在市县为重点,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00套,适度增加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稳妥精准做好公租房保障,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万户。
(六)推进垦地住房保障一体化。将垦区住房保障纳入属地城镇住房工作整体谋划统筹,下达2024年垦区危房改造计划,指导市县分批推进垦区群众危房改造。按照建新拆旧原则加快推进垦区C、D级危房改造,扎实做好垦区危房改造补助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垦地融合和民生改善试点县垦区住房保障试点工作,抓好先导性住房保障项目实施。
(七)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扩面增存机制,推动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对新市民、新青年及中低收入职工租购房提取支持力度,推动出台的系列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地。充分发挥贴息贷款政策效益,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加强安居房贷款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免减存保证金政策,完成存量项目保证金解付工作。加强数字公积金建设,全面提升智能化便民服务水平。完善住房公积金风险保障机制,全面加强资金安全监管。
三、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八)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推动建立城市更新行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市县建立城市体检结果与更新片区项目设计相衔接机制,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支持海口市、三亚市先行先试,完善城市更新要素保障,促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
(九)高质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见(试行)》,因地制宜实施加装电梯、外墙安全整治、适老宜幼化改造、节能改造、充电桩进小区等措施,全年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8个。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历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推动解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电力抄表到户。
(十)指导园林城市和无障碍城市创建。修订省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办法。推动琼海、东方、文昌、白沙等市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开展口袋公园、绿道等建设。常态化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安全抽查、指标核查等工作。推动琼海市筹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
(十一)持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积极承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编制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指导海口市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年度自评工作,建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同级党委报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制度。
(十二)巩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深化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约700公里,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燃气普及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三)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围绕户外广告及招牌、窨井盖、门前三包、商业外摆、停车引导、城市家具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指导文件,规范城市管理。开展城市管理示范社区、示范街道(街区)建设,并与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工作联动推进。
(十四)稳步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积极探索“数字住建”建设路径,加强海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期)试运行推广应用,有序推进平台(二期)建设。推进海南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项目立项进程,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适时启动项目建设。依托CIM平台建设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十五)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质量。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住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质量。
五、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镇
(十六)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的定期安全监测。全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不少于729户。
(十七)继续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体要求,完成厕所改造不少于1.5万座。鼓励无厕户、新建农房户同步配建卫生厕所。
(十八)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研究出台农房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房建设综合管理机构,常态化开展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引导农户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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