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XXXX)和市委有关会议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在全县开展**学习教育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党中央部署,**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贯通**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始终做遵规守纪明白人,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开展集中学习。各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沉下身子、静下心来,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和党员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为党员、干部领学导学,切实筑牢底线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抓好青年党员学习,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抓实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自学的重要内容,明确进度安排,对照原文反复研读。要及时把***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等纳入自学计划,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用好“学习强国”“小明和小兰”党员教育矩阵、“清风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有效开展线上学习。
    (二)坚持深入思考学,强化《条例》理解运用
    3.深化解读学习。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转载中央媒体和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发布的权威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对有必要送学上门的城乡基层党组织,可选派精干力量结对帮学、进行辅导,夯实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的思想根基。
4.强化以训助学。县委党校和各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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