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领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有力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开创2024年我市工作新局面,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A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直工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我市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建设出新出彩的中心型世界城市”,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和全球竞争力中做出新的贡献。
(二)把握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坚持聚焦中心。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工作思路,统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把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以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三是坚持创新发展。遵循党建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新路子、新机制、新办法,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突出重点内容。按照省委巡视我市反馈指出的问题,紧密结合我市“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党建材料专项检查”、“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巩固深化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我市围绕落实党建责任制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举一反三、集中梳理查找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一)部分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够,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对党建责任制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一些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比较淡漠,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一些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落实党建工作中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现象。
二是在统筹推进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口头强调多,督促落实少,跟踪问效少。一些党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还存在“两张皮”现象,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满足于过得去。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担负的责任不清楚。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成效不突出。党建工作形式单一,创新力度不够。部分党组织在抓党建过程中缺乏真正过硬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领,拿不出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新时代新要求,重新修订我市《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下发全市各级党组织,明确市直机关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市直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在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市直机关工委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制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其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坚持把落实各级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关键抓手,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3.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成立以党组(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党建工作机构健全、领导有力、有人专抓专管。
5.结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6.创新载体,助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梳理12345平台、网络问政、政风行风热线以及信访等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查找党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实时有效解决。
7.充分发挥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能作用。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干部使用考察、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机关党委的建议和意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和行政业务会议。
8.从2024年开始,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五年组织开展两到三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9.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委活动经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落实专项经费,为机关党委开展党建活动、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创造必要条件。
(二)部分党组织检查、考核、督导不到位,党建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对一些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也设立了办公室,但日常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推动,党组织负责人亲力亲为推动工作落实作用发挥还不够。
二是监督指导还不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还不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往往忙于处理业务性日常事务,对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够、缺乏深入细致地跟踪问效。
三是检查考核不到位。有的领导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面对面和群众交流比较少,了解掌握实情不够,往往是听汇报比较多,实地检查考核比较少,对一些问题没有真正较真碰硬。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检查活动,把加强督导和检查考核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在推进责任制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年初成立工作指导组分区分片进行面对面的工作指导,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年中与年终分别成立党建考评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材料、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评。
4.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或者抽查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两次党建工作。
5.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总结。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建材料专项检查,机关党委在各单位党建材料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基础上,形成党建材料检查专题报告报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6.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参加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7.每年第一季度,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按要求就上年度履职情况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基层各党组织书记就上年度履职情况向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述职。并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要有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将第一责任人及成员履行抓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部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
(三)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偏弱,与新时代党建工作标准和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队伍配备和结构不合理。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配备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党务干部队伍总体年龄偏大。
二是政治素养有所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一知半解、浅尝辄止,对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握不准确,对蕴含其中的包括“六个必须坚持”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得不够全面透彻,在真知真懂、真学真用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业务亟需提升。从事党务工作专兼职干部业务不熟、专业不精,尤其是一些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缺乏,工作被动应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强。
四是对A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不深、不细、不透。部分党务工作者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A总书记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与全省创新跨越发展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和市第*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联系一起、不能很好地和市委“**”创新发展思路联系一起。
整改措施
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A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选拔一批熟悉党务工作的优秀年青干部优化结构、充实力量。
2.落实机关党委书记应当由本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一般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的要求。
3.按要求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规定,机关党委专职工作人员按不少于5人配备。
4.按规定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新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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