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治监督。围绕这一问题,A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开展政治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因此,国有企业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纪委和纪检机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强化政治监督首要职责,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A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要按照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做到心怀“国之大者”,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发挥“监督保障功能、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目标,通过优化“三项抓手”、深化“五项落点”、创新“四项机制”,构建多方位、高效能的政治监督体系,从而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强基固本的政治责任,以政治监督新成效切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构建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一开始就把解决党内各种问题高度概括到党的政治建设上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国有企业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方向,以践行“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将政治监督这个纪检工作的根本职责做实做细,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发展理念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新基建”“六稳”“六保”、“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精准落实。
(二)实现国有企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A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提出了“六个力量”要求,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定位。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着力强“根”固“魂”,增强政治引领,通过政治监督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同时,通过政治监督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促进形成系统完备、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现代管理体系和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党的领导与企业治理高度统一、有机融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大国重器”“顶梁柱”作用。
(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
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是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坚实基础,对企业改革发展有正向推动作用。国有企业具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特征。在“十四五”期间,将有5G基建、特高压、工业互联网、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的项目投资建设,经济活动频繁,廉洁风险凸显。因此,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政治监督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治“病树”、拔“烂树”,不断激浊扬清,让歪风邪气无容身之所,为企业行稳致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体系的建议
(一)优化“三项抓手”,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
1.优化“两个责任”清单。梳理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企业实际,优化“两个责任”清单。一是针对党委主体责任,从管理结构、责任内容等方面进行明确。在管理结构方面,明确各级党组织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责任内容方面,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细化完善;强化主动担当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等。二是针对纪委监督责任,从监督对象、监督内容方面予以明确。在监督对象方面,突出关键少数;在监督内容方面,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充分发挥“监督的监督”职能作用,凸显纪委的监督主体、执纪主体、问责主体、管理主体。
2.优化巡视巡察效能。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因此,要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不动摇,按照“三个聚焦”“四个落实”要求,围绕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影响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和矛盾问题多的单位,综合运用常规巡视巡察、专项巡视巡察、提级巡视巡察、交叉巡视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打好巡视巡察“组合拳”,分层分类推进,精准引导、深度扫描各单位政治生态,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快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常态化督导和管控;全面梳理问题,在政治建设、纠治四风、党建管理、组织人事、工程建设、产业管理等各专业和领域编制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
3.优化“监督工具箱”。一是优化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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