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轻轨上看见潘丽,潘丽距离我十米远,她看见我,离我老远坐着。那是大连始发站,车上有空座位。我招呼她,叫她过来。当时潘丽在我对面坐着,朝我翻白眼皮,一直到站点,都在翻。
潘丽从包里拿出八个饺子,在饭盒里装着,她叫我吃,还没等我咽下去一个,她就把饺子全都吃光啦。
回家以后,我对妈妈讲了这件事,妈妈说:“她那是恨你!你怎么不问问她,你干什么那样?我对你怎么啦?”
妈妈分析了姐姐们为什么都憎恨我?她说主要是为了家里的房子。如果没有我,剩下一个不能自理的老人,她们想怎样整就怎么整,她们觉得老人活着碍眼,成了累赘,很快把老人害死,房子卖了。现在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他们分到一笔可观的钱。我觉得,老人想到的事情,就是他们谋划的事,因为潘霞早就说过“你们都死了,我们来家分钱”这样的话。
老人还提到发生在我们家后面的单元楼的故事。话说有个老太太,养了三个闺女。前几年,她家的矛盾是子女干涉老人再婚,她的三个闺女甚至动手打老人。那时候,三闺女在工厂上班,老人是个家庭妇女,进不去车间,只好在门岗堵车间干部,她眼泪汪汪地把自己身上的疤痕给领导看:这是俺闺女用手掐的,领导一看老人的身上红一块紫一块。后来,干部批评教育她家闺女。没过多久,老太太去世了。她家孩子把房子卖了,搬走了。老太刚过八十岁,身体没有什么病,从来没去过医院,怎么走得这么快?我估计老人非正常死亡。
老人上了年纪,一点都不糊涂,脑子健康,精神好。潘霞一看到老人说开始怪话:张淑清的五脏比她还好!其实,张淑清到了一定年龄,身体各个器官都在衰败。最近几年,张淑清住院了,潘文和潘敏不露面,潘丽和潘霞送几次饭,装装样子。
家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现在我逐渐明白了,大姐和二姐负责去观察,老人什么时候死?病到什么程度,到时候该怎样处理?他们私下要和三姐和哥哥讨论。由于姊妹几个的观点高度一致,臭味相投。他们经常背着我们,去搞聚会,吃吃喝喝,还去唱卡拉OK。
在法院开庭的现场,我的姐姐们和哥哥均不参加庭审,一个女代理律师拿着四个委托书,在开庭前逐个签字,那架势让人看着简直是稳操胜券。她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演讲稿侃侃而谈,在法官的提问下一步一步展开。
我也听明白了:这位女代理人并不是讲什么“赡养协议”。首先提出老人的房子应该均分给孩子们,不能偏袒;然后把老人送到敬老院。
这个观点就是潘丽率先提出来的。难道养孩子一点好处都没有吗?养育子女岂不是多余的、赔本的事情吗?把这些没有廉耻,没有良心的话堂而皇之地在法庭上讲出来,难道你们不想做人了吗?让你们的孩子听听,自己的父母在法庭上都说了一些什么?
只听法官问原告律师,“你在接到这个案子之前有没有见过原告?”
原告律师顿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居然矢口否认。
原告律师答辩的时候声音像蚊子叫。我当时很后悔,怎么找这么个人来做代理人?
事后,法院办案的法官和原告都见面了。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都参加了开会。潘霞见到了原告律师,潘霞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律师,你今年多大岁数?”
杨律师回答道:“我是87年出生的。”
“俺儿是86年,比你大一岁。”潘霞站起来,“我给你倒杯水啊?”
杨律师起身阻止道,“不用啊,二姐,你有啥事儿,说啊。”
潘霞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我退休前在西岗法院干过,后来调到派出所。我和审判庭的庭长关系很铁,至今都保持联系。你要是遇到那个地方的案子,找我……”
潘霞的活动能力不亚于姐姐,而且她的嘴皮子可了不得,把自己吹上了天,律师都目瞪口呆。难怪舅舅被她打动了,硬要他姐放弃起诉。潘霞的脸皮就是这么厚,黑的说成白的,说假话不眨眼。其实潘霞在西岗区法院做了一年的陪审员,是再就业服务公司介绍去的,不属于全职工作。她在派出所连辅警都不是,是巡防员,自己到处嚷嚷自己是派出所的。
家里有这么几个特殊人才——潘丽(县法院有人);潘霞(市内法院有人);潘敏(儿子是法律系毕业)。法院的调解工作受到了阻碍,只好判决:每个原告每个月出300块钱赡养费,直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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