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一、基本情况
    (一)xx公司两个楼盘项目重整前情况介绍
    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开发的“xxx”和“xxx”两个楼盘于xx年底开始进入停业状态,所建楼盘出现烂尾,未能按期向众多购房户交房。购房户接二连三信访,xx市政府成立风险化解小组进行风险化解,经过三年的工作,均未能成功化解风险。
    xx项目介绍:xx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平方米,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xx一期共xx套房产,其中,住宅xx套(xx平方米),商业xx套(xx平方米)。重整前情况:已动工建设部分xx套(xx平方米),大部分未完工,未动工建设部分xx套(xx平方米)。
    xx山庄项目介绍:xx山庄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xx山庄规划建设xx幢房屋,分为两期。重整前情况:一期已经完工并交付;二期xx幢主体部分完工,配套设施未完工,未竣工验收。
    (二)指定由市政府牵头的清算组担任xx公司破产管理人,重整计划获批
    xx年x月x日,xx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xx公司重整清算组处理xx公司重整事宜。xx年4月17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xx中院)受理xx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由xx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xx公司重整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简称“管理人”)。xx年4月23日,xx中院作出xx号《决定书》,指定xx公司重整清算组担任xx公司管理人。xx中院于xx年x月x日作出xx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xx公司重整计划并终结xx公司重整程序。
    (三)xx公司债权申报及认定情况
    担保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共益债务申报情况:自xx年4月26日开始债权申报,至xx年6月18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累计受理xx户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申报债权总额共xx元(不含不需申报的劳动债权),其中:担保债权xx户,申报金额为xx元;税收债权1户,申报金额为xx元;普通债权xx户,申报金额为xx元;共益债务3户,申报金额为xx元。另,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有8户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金额共计xx元。
    购房户债权申报及核查情况:自2019年4月26日开始申报购房户债权,累计申报购房户273户,其中xx230户。经核查,xx购房户予以认定199户,不予认定18户,暂缓审查11户;目前已经签订交房协议购房户有177户。xx山庄购房户申报41户,予以认定4户,不予认定17户,暂缓审查21户。时代广场购房户2户,暂缓审查2户。
    二、主要举措
由于xx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继续建造,而且存量资产少,即使有存量资产大多为抵押资产或者尚存以房抵债和让与担保的情形。管理人在招募战略投资者存在极大困难,经过多次招募,均未有战略投资者进行投资,复工续建资金筹集遇到极大困难。为了解决资金问题,xx中院与xx市人民政府经过研究最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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