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直机关党建工建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直机关工会组织128个,其中直属工会76个。下属工会组织52个,其中:市公安局12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10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市城市管理局11个;市生态环境局1个;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11个。在职职工数为8643人,其中干部6915人,工勤1138人,女职工2424人。76个直属工会未换届的有3个,未配备工会主席的有3个;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的41个;设女职工委员的30个。
   二、调研情况
   为强化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大局的作用,我们把“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提升工会服务能力”确定为研究方向。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从市直单位中抽调骨干力量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对市直机关党建带工建、提升工会服务能力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调研中,一是组织调研组学习讨论了***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等。二是采取以点代面的方式,调研小组深入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10余家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掌握情况。三是向市直机关73家市直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工会组织和职工需求情况。经调研小组梳理、分析及研判,形成了报告。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通过开展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动工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工会工作纳入机关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了《市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满足职工需求、提升服务能力,着力从完善组织设置、建设干部队伍、服务干部群众等方面提升服务质效;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推广职工互助保障、推动职工疗休养、职工技能竞赛、“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评选等工作,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市直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调研中发现机关党建带工建还存在薄弱环节,表现在“带”不到位、“建”不到位、“服务能力不强”三个方面。
   (一)“带”不到位
   党建带工建,“带”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赋予了机关党组织“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职责。从各级的“三定方案”中,凡是设置机关党委的,机关党委的职责表述已成“定式”: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这一表述也突出了机关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抓机关党建和领导群团工作。“领导”的实质就是“带”。怎样“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而实际工作中,市直许多单位的机关党组织则“带”不到位。
   一是把“带”的职责上交。调研中发现,我市多数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认为工会的重大活动或经费支出,机关党组织没有决定权,因而一般不研究,即便研究,只是走程序、流程,最终需要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者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因此,机关党组织只当“甩手掌柜”,把“带”的职责上交给单位党组(党委)。
   二是把“带”的职责闲置。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除了负责机关党建与群团工作外,还承担了其他大量工作。有的市直单位机关党委,承担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妇儿工委、未保委、预青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双拥、“政风行风热线”等;有的还承担了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等。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诸多繁琐庞杂的事务性工作,势必冲淡主责主业,很难在工会工作上投入较多精力,因而把“带”的职责闲置。
   (二)“建”不到位
   党建带工建,“建”是根本。从调研的情况看,“建”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上。
   一是思想建设不到位。调研中,除检察院、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中央的青年大学习,市税务局青年干部旁听中心组学习、旁听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市人社局每月开展线下“青年大学习”,日报社、市市场监管局将党外职工全部纳入支部学习范围外。市直其他单位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上,没有与时俱进,只注重党员群体,没有将党外职工一体纳入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
   二是组织建设不到位。经调查,市直机关直属的76个工会组织中,设工会委员会的41家,占比53.9%。有工会主席职数的仅教育、住建、文广旅体等8家产业工会。其余的工会委员会均无工会主席职数,有7家是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占比1.7%。到期应换届而未换届的3家,占比3.9%。
   (三)服务能力不强
   机关工会组织的服务职能,总体来说就是“两个服务”,即服务于机关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于职工。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机关工会组织通常让位于机关党组织、让位于单位的行政命令。主动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多。多数单位都是按照上级工会给定的名额推荐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仅交通运输工会、文广游体工会、市场监管工会等10余家单位开展了职工技能竞赛大比武活动,提升服务中心能力办法不多。在服务于职工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多数单位工会只是按照文件规定,做好慰问品的发放、职工疗养等,在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思考不多、创新不多,主要看文件有没有规定,不敢越“雷池”一步。
   四、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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