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安排,7月上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武的带领下,民宗外侨工委组织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对我市宗教事务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此次调研主要听取了市政府、各区政府,以及市民宗委、市外事办、市财政局、市南山管委办的情况汇报,组织部分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实地察看了我市清真古寺、南开寺、红沙基督教堂、南山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本地宗教信徒约1.5万人,其中佛教信众1000多人、伊斯兰教信众近8000多人、基督教信众4000多人。宗教团体三个,即三亚市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和基督教协会,全市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共54名,其中:伊斯兰教30名,基督教7名,佛教17名。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6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6处分别是南山寺、海上观音道场、三十三观音堂、金玉观音阁、密法归华堂、大茅山庄念佛堂;伊斯兰教6处分别是南开寺、北大寺、南寺、东寺、西寺、古寺,主要集中在天涯区回新和回辉社区;基督教4处分别是红沙教堂、南边海渔村教堂、碧海国际活动处所、南岛活动处所,另有基督教“以堂带点”活动点3处。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每年冬春季来我市的候鸟型信众逐年增多,目前约4万人,以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信众为主。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领导,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全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承担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了宗教事务部门、公安、国安、宗教协会、宗教场所组成的联动管理机制。三是明确了我市基层宗教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区民政局更名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建立了区级宗教联系会议制度。
    (二)加强管理,规范宗教场所秩序。一是督促我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和教务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通过不定期检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旅游旺季综合整治,对宗教人士演讲稿、宗教书籍开展抽查,对各场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法制化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三亚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三)积极引导,支持宗教团体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对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备案进行有效管理,依法依规指导宗教团体成立和换届,确保我市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二是选拔推荐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的教职人员出任宗教团体负责人、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发挥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在团结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多管齐下,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一是积极开展宗教管理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打造服务、务实、能干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通过组织教职人员集体培训、外省考察,通过在宗教场所发放法规资料、开展爱国爱教等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三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联合宣传部、文体局对涉及我市宗教领域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管,依法依规正面回应、及时公开必要信息,掌握舆情主动权,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加大执法,保障宗教领域安全。一是积极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2015年-2017年共清理私设聚会点29处。二是积极防范境外势力渗透活动,2010年以来共处理8起利用旅游、探亲进行的宗教渗透活动,取缔2所基督教徒私办幼儿园。三是专项整治南山景区借佛敛财问题,2015年-2016年共取缔南山景区违规宗教场所10处、违规拜佛点11处、功德箱54个、燃香点13处。四是通过约谈清真寺负责人、不定期突击检查,取缔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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