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的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发展大局,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开展党史教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过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我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强化了管理的规范性,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加强,扎实推进各项党建工作稳步开展。现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根据省高院“支部到庭室”要求,我院于九月换届增设为九个支部,其中,设党总支1个,总支委员7人;设党支部9个,支部委员17人。党员总人数84人,退休党员33人,在职党员51(公务员47人,审判辅助人员4人,含预备党员3人)。年龄分布情况:35岁及以下11人;36-50岁32人;50岁以上8人;学历分布情况:高中学历1人;大专学历5人;本科学历4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
(一)扎实开展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制度有关要求,落实“三会一课”、“两会一评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讲党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2.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新形势下“三会一课”职能作用、活动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使“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各支部贯彻落实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常态化制度化的规定动作固定下来,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党味”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对党员干警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
(二)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1.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将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学深悟透党的理论,砥砺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和各类培训共计34场次,组织干警瞻仰革命遗址、参观主题展览191人次,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为民情怀和干事活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化党支部布局,强化党建引领和支部堡垒作用,增强党建活力和思想凝聚力。
2.普遍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把活动成效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一项重要指标,引导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积极落实“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发布了90次活动,共760人次参与,总服务时长为1157.1小时,有效改善了辖区内的卫生问题、乱停放问题。
(三)以党建推动业务。
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机融入重点工作。2023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96件(含旧存217件),办结4532件。案件受理数同比2020年3831件上升25.19%,案件办结数同比2020年3613件上升25.44%,结案率达94.50%,结收比达98.97%,员额法官20人,人均办案数226.60件,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90.14%,发改率2.81%。多项核心办案指标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前,其中结案率、发改率两项指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收结比位列全市第四。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运行态势良好。
(四)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抓部署,促责任。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提升各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2023年8月本人任党总支书记以来,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党建工作2次,组织召开总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2次,带头讲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组织理论学习会议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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