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调研报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探索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着力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上下功夫,有效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难题,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第一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打造出“余热映初心”调解室、“廖大姐”心理疏导室等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多元解纷名片,取得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由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继承弘扬了“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并创新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已经从过去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拓展到了预防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成为新时代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近年来,A总书记多次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地方治理的特色经验,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标杆”意义愈发凸显。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孕育形成的重大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孕育形成了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A总书记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枫桥干部群众运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形成了党组织领导的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同样,党的领导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本质的特征。新时代“枫桥经验”最鲜明的特点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基层创造和高层推动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写入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特别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写入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共中央全会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
“枫桥经验”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应运而生的,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得以创新发展,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与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为中国式现代化服务,既见证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又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的时代使命。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现“中国之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优秀文化滋养孕育下形成的成功经验
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基本国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枫桥经验”的产生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长基因和良田沃土。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注定了中国土生土长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必然具有中国特色,必然要走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之路,只有扎根于中华大地上,才能够根深叶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此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表述体现了中国独特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
二、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
为认真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县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闭环,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良好效果。
(一)牢牢牵住纠纷化解“牛鼻子”,统筹打好多元化解“组合拳”
三是力量下沉压实责任。坚持协作联动、共建共治,以构建“分层”递进调解体系为着力点,探索建立“双挂钩”责任制,即县级有关部门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责,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共同开创“同一纠纷、多方协作、共同解决”的工作新局面,从源头杜绝不同单位间推诿扯皮的可能性。同时,进一步整合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方纠纷解决力量,充分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五老”群体以及本地成功人士在村(社区)中“德高望重”作用,将“五老人员”、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2023年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20件,调解成功300件、调解成功率达94%。目前,已基本形成职能部门和乡镇协调推进、村(社区)具体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参与配合的三级责任体系,有效确保调解工作有人抓、抓得好。
(二)创新构建三级联动“协作桥”,织密织牢矛盾纠纷“防控网”
一是织密织牢矛盾纠纷“排查网”。建立“三天三一”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即“特殊、敏感时期天天排查、天天研判、天天报告,平时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部门)半月一排查一研判、县级一月一排查一会商”,在敏感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进行专项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真正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全县共开展纠纷排查25次,发现矛盾纠纷12件,预防纠纷26件,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织密织牢矛盾纠纷“化解网”。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创新“三三调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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