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速览
小说名称: 我的田园
作者信息:张炜,山东人
首次出版:2010年
叙事视角:第一人称
时空坐标:解放前至现在,山东半岛
内容概要
张炜老师的长篇小说《你在高原》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由相互独立,却有关联的十部长篇小说组合而成,共有四百五十万字。本文是第四篇《我的田园》的读后感想。这一本花费了我特别长的时间。
我以十五万元的价格,在海边买到一个废弃的葡萄园的永久产权。我没有跟妻子梅子商量,签了合同,便四处借钱,直到最后一刻才告诉梅子。她很伤心。因为,这就意味着我要长时间离开城市,离开家,到海边去生活。
那个葡萄园离我儿时的住处只有十二里路。我找到儿时的熟人拐子四哥和他的老婆万蕙。然后,他找来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没有名字,小说中一直叫她鼓额。他还找来一位十六岁的男孩子叫肖明。我们这五个人,再加上一条叫斑虎的狗,就是葡萄园团队的全部成员。
葡萄园的生活单调、劳累。北边是海,住着一位叫毛玉的老太婆。东面不远,是一个国营园艺场。那里有一所小学。小学里有一位美丽的、单身的、不知道为什么原因就是不想呆在城里的年轻女老师肖潇。她很喜欢来我们这边串门。还带我、肖明一起去海边游泳。这样,我们的生活,不,我的生活就有了乐趣。
葡萄根都烂掉了,不知道怎么办。不怕,园艺场还有一位技师叫罗玲。她长得特别漂亮,比肖潇还年轻,跑过来帮忙,一会儿就把葡萄的病治好了。
葡萄丰收,卖不出去,也不怕。有一天,有一个大块头男人扛着枪来我们这边打猎。我们聊了一会儿。原来他是隔壁那家特别大的葡萄酒厂的总工程师。他尝了我们的葡萄,点点头,说不错。
村里人喜欢来偷葡萄,怎么守夜都守不住。不怕,经毛玉指点,我买了点心去村里的老经叔家坐了一会儿,表示对他的尊敬。于是,再也没有人敢来偷葡萄了。
外往运葡萄,在路口,又总是能遇到有人拦住马车,索要一串两串葡萄。不怕,经人指点,去找某个汽车运输队的人叫太史什么什么,四个字的名字,记不住。他开着汽车来帮忙运葡萄,没有人敢拦车了。
一切都很好。有一天罗玲偷偷来找我,说她的父亲是六人团之一。六人中有一个人侥幸活下来。他曾经在园艺场当场长。后来被调到南方某地。她原本是受了母亲之托来找老场长打听当年的消息的。不过,她知道,海边的毛玉也是知情者之一。他们一起去拜访毛玉,什么也没有打听出来。倒是多次遇到太史,那个搞汽车运输的。罗玲说,太史是阻止他们接近毛玉的人。
有一天,鼓额在葡萄园里被人偷袭,差点被强奸。幸好被拐子四哥的狗斑虎救下。鼓额自己独自回家,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们没有找到她,我便去她家找。果然,她在家里。快二十岁的她,体重只有二十斤。她也不是侏儒。只是有点瘦。
我今年四十岁,我总觉得十八、九岁的鼓额和肖明都是小孩子。尽管他们跟我们差不多高。二十四岁左右的罗玲也认为肖明是小孩子,允许他到她的房间里睡觉,允许他到她的床上睡觉。终于有一天,他在她身上乱摸,她才感觉到他不再是小孩子了。他要做,她不让。他非要做,她便从了。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最后,她觉得这样不行。她知道,肖潇也喜欢肖明呢。于是,罗玲向他下了最后通牒。以后不要再找我了。肖明说,再睡一晚行不?她说,好吧,就最后一晚喽。
事情发生后,罗玲心里非常不安,她找到我。向我坦白一切。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好去找肖潇。拐子四哥也一直劝我去找肖潇。尽管他知道我已经结婚。尽管,其间,我的妻子梅子带着我儿子小宁来葡萄园住过一段时间。
我便去找肖潇。我们一起去找毛玉。毛玉请我们喝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老太婆竟然在我们的茶水里投放了春药。走出她的草房子,我和肖潇感觉有点异样,我们赶紧一起回到肖潇的住处,她很快就跟我坦诚相见,我点亮两根蜡烛,好好看看她的身体。然后,我就恢复了理智,帮她穿上了衣服。
过了几天,我找到毛玉,责问她为什么使坏。她说一般人求我我还不给呢。
对了,酒厂的总工程师叫武早。他坚持要介绍他前妻象兰给我认识。还把我们两个单独留在屋里。武早告诉我,他之所以跟她离婚,是因为她太淫荡了。她看到长得年轻英俊的男子就会去勾引,还告诉他,还带那些男人回家。他受不了,就跟她离婚了。离婚后,他觉得离开她,他活不了。他就想请我劝劝象兰,跟他复婚。
我直截了当。她也不含糊,告诉我:我开始喜欢你了。我会爱上你的。我板起脸来,叫她滚蛋。她就恋恋不舍地滚蛋了,武早疯了,也进了林泉精神病院。
在我和罗玲的联合调查下,还是从毛玉那里问到不少当年发生的事情。不过,读者应该觉得那些事情并不重要。
比如写毛玉当年的男人,原文是这样的:
这里说的一个人原居湖北,在门派内的名字为“铁力沌”。一般人都误写成“铁力籑”。因为是湖北沌河边生人,所以“沌”字与“籑”字同音。
我反正不认识“籑”,这个字我第一次见到。那些容易将“沌”误写为“籑”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我也无法想象,一个二十岁的姑娘,体重只有二十斤,是个什么样子。
这里面的几个女人,罗玲、肖潇、毛玉、象兰,个个都很另类,咋就都让我碰到?而我这个四十岁的男人,为什么能一直将十八、九岁的人看成是孩子?将三十多岁的太史什么什么看成是年轻人?而我跟朝思暮想的年轻女人在春药劲发作时独处一室,她一丝不挂,我不知道凭借什么力量恢复了理智。读到最后也是个迷。首长费了那么大的劲儿要掩盖一个错误,却单单要留下毛玉这个活口,感觉理由太牵强。
原文中,理由是这样的:
她最后睁开了眼睛,盯着他,字字清晰:“我想告诉首长,我已经不想活着回去了。这是我和男人早就料到的一天。我们细细做了打算,把这案情——已经发生的、就要发生的,全都一丝不差地留给了江湖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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