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情况汇报
尊敬的*副局长、督导组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莅临**调研指导工作。根据安排,我简要汇报四个方面情况: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紧盯“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处置、违法查办、整改落实四个100%”目标,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部署推进。一是及时动员部署。6月30日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当天,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责任科室和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均按照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全市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专题听取药品巩固提升行动情况汇报,分管常委副市长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局领导多次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暗访,先后抽查28家企业,交办问题线索79条。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召开调度会3次,研究部署省局交办违法线索核查等重大事项,确保巩固提升行动推进顺利有序。
(二)聚焦风险防控,全覆盖排查整治。一是严格规范审评审批。优化药品零售许可流程,全面落实换证“告知承诺制”,全市新增零售药店85家。严格把握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标准,杜绝高类低备、非医疗器械作医疗器械备案等情况发生,规范清理冷敷贴、冷敷凝胶类产品,共注销产品2个、生产企业1家。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检查药械化企业2035家,发现问题586条、责令改正156家、立案180件,消除安全隐患380处。其中,涉医麻精药品发现问题117个,查实某批发企业3868瓶复方甘草片存在虚构销售流向、现金交易等严重违反GSP规定行为并上报省局;检查基层医疗机构335家,立案47件,有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精准实施监督抽检。完成化妆品国抽任务50批,检出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完成省抽药品任务62批、器械任务22批、化妆品任务34批;完成市本级药品抽检160批,化妆品抽检30批。加大对网络平台购药的监督抽检力度,检出不合格药品12批次,其中攸县某药店从网络平台采购的1批次心脑康胶囊芍药苷含量不合格,为近年来首次检出中成药有效成分不达标,我们已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2万余元,并以此举一反三增加网购药抽查频次。四是不断加大监测力度。共上报ADR报告2203份、MDR报告71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74份,其中严重ADR报告占比、新的和严重报告占比居全省第1。监测药品、医械化、妆品广告231条次,较去年增长148%,发现违法广告30条次,办理案件3起。检测相关舆情4条,均及时处置化解。受理药械化投诉举报3465件起,按期办结率100%。五是严惩各类违法行为。1-8月全市共办结药械化案件164起,较去年同期增长17%,其中市本级办案17件,居全省第1。办结较大案件4件,远超去年同期(0件),实现罚没收入近280万元。其中,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妥善办理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质量案件7起,收缴不合格口咽拭子290余万支、防护服943件,涉案产品总金额30.8万余元,罚款127.7万余元;联合公安机关查办*?等人生产经营“麻药膏”案,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5人入刑,被省局工作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载推介。召开药品行刑衔接联席会议3次,互通案件线索13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涉案产品抽检30余批,协助公安涉案产品出具认定意见8份,为打击药品犯罪提供强大助力。
(三)突出目标导向,优举措提升效能。一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药品监管执法装备148万元(含市本级财政投入购置40套执法装备128万元)、检验检测设备56万元、监督抽检259万元,其他药品监管方面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年度预算中均予以全额保障。全市系统共招录专业技术人员5名。执法人员先后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药械化监管业务培训350余人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9期,培训监测人员1280余人次,同比增长96%。二是持续完善机制建设。起草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向各区县政府及市财政等14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近期将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从市、县两级选取20余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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