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所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再培训(复训),为做好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知识技能,确保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持证上岗,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月×至2023年×月×日
培训地点:集团×会议室
三、培训目标
(一)通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培训,使集团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单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通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巩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持续提高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四、培训内容
(一)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取证(32学时,含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包括: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要求,A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物流行业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知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与风险管控;安全生产技术;职业病卫生防治;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等板块。其中,含8学时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职业危害危险源辨识、个体防护、职业卫生自救方法、职业卫生体系建设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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