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规定”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规定”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2532字)
同志们: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立足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贯彻A法治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的是忠诚,促的是公正,提的是公信。在当前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大背景下,我们应当从领会意义、把握导向、落实举措三方面着手,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发言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第一,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违规过问、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是司法领域“顽瘴痼疾”之首。全体法院干警必须深刻领会“三个规定”能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这是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三个规定”是A总书记亲自主持研究通过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党中央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安排,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我们将政治忠诚融入法院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制度。“三个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提供通道和平台。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让法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更专注于依法办案本身,无须担心法律以外因素对案件的影响,有利于扭转“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不良风气,进一步激荡全社会崇尚法治、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清风正气。这也是我们全体法院人的职业追求、共同梦想。这是干警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三个规定”为干预司法、违规交往画出了醒目红线,为干警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杜绝“围猎”提供了“防护盾”。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是自找麻烦,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当前,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生活已成为常态,我们要像用好程序法一样运用好“三个规定”,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维护法治权威的职责使命。这是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抓手。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影响的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伤害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就要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同干预司法、充当诉讼掮客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二,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实践导向。抓严抓实“三个规定”,既是保护自己,也是维护司法权威,更是维护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形象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准四个导向。坚持以小切口治理大生态的导向。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法院铁军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把抓细抓实“三个规定”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有机融合,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重大事项问题纳入“三个规定”填报,促进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推动法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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