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四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经验材料
今年以来,*县把乡村治理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四治”建设,筑牢了乡村振兴根基。
一、自治为基,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全面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创新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展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禁赌禁毒会、爱心志愿会等“五会”村民自治模式,积极推进“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和“三务”公开,切实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改变社区“坐等式”、村级“寻人式”服务方式,采取说、议、办、督、评的办法,组建说事机构,设立民情会客厅和说事点,利用“固定说事日”开展村民说事,确保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苦有地方诉、事有地方办。今年累计培育*镇小山村“党建+基层治理”、*镇“党建+微网格”、*乡**村“党建+社会治理”示范点11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二、法治为本,把“互联网+”融入乡村治理。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线上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推送法治相关内容;线下通过专栏、宣传横幅、专题讲座和法律进农贸市场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充分发挥静宁普法网、静宁司法微信公众号、静宁普法新浪微博“一网两微”带动作用,及时快捷推送法治资讯、法治故事,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选齐配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度,全面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了县级公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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