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调研报告
一、压煤村庄搬迁现状
1.压覆资源比例高。截止2023年6月底,公司16对矿井保有资源储量54.07亿吨,可采储量10.45亿吨,其中千米以浅有效可采储量4.71亿吨,压覆有效可采储量2.56亿吨,占比54.2%。地质储量大,可采储量少,压覆占比高已成为严重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重要因素之一。
2.采掘接续计划紧。公司成立后,通过一年的努力,缓解了采场接续紧张的局面,但部分煤矿搬迁压力仍较重,时间紧迫,其上覆双桥镇MJ、HX两村目前尚未取得搬迁计划批复;xxXXX煤矿XXX采区东翼工作面于2026年11月开采,上覆XXX个村暂未取得搬迁计划批复,如不能按时搬迁则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接续。
3.搬迁集中投资大。2022年实施压煤村庄搬迁的7家单位,涉及34个村庄19671户、57381人、可解放有效可采储量1.52亿吨,总搬迁资金约93.75亿元,当年支出约31.96亿元。2023年正在实施搬迁的村庄将增加至43村,预计投资39.9亿元,尤其XXXX煤矿正在实施的搬迁村庄12个,2023年还需另启动XXXX个村搬迁,搬迁任务集中,资金使用量大,企业负担重。
4.政策变化影响大。一是受千米深井和孤岛区域禁采等政策变化因素影响,部分矿井村庄搬迁已解放储量不能得到有效释放。XXXX煤矿搬迁的XXX集、XXXX、XXXXX3村解放储量约XXXX万吨,受千米以深政策影响暂不可采;XXXX煤矿因前期条带开采,已搬迁的“四村一校”及XXXXX村解放储量约XXXX万吨,受孤岛禁采和冲击地压政策影响目前无法开采,加重了企业负担,对矿井生产接续及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二是新的《XXXX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已出台,新办法要求“先建安置房,后实施拆迁”,原有的避险安置搬迁模式已不适应现在的新形势,且操作程序改为“县报、市批、省备案”,各地政府也需出台相应政策,地方政策很难做到统一,易相互攀比对XXXX矿业各单位搬迁工作带来影响。由于村庄搬迁复杂性,由政府主导,项目立项、审批及建设周期长,保密极为困难,同时先建新房、后拆旧房增加了旧村拆除的难度,带来很多的不确定性。
5.搬迁模式不统一。XXXX矿业由原XXX大集团区域整合成立,之前大多数采用“避险安置、先拆后建”模式,该模式优点旧房提前拆除,便于搬迁上房,缺点需要支付避险安置费用,增加安置成本;XXXX煤矿采用“先建后拆”模式,该模式的优点节省安置成本,但不利于旧房拆除。之前执行政策、程序、标准不尽一致,甚至同一集团相同区域单位之间的执行标准也不相同,由于信息有时不对称等方面原因,导致各类补偿费用不断攀升。
二、原因分析
1.政策把控不到位。由于千米深井、孤岛禁采等政策变化大,对政策超前分析研判不够,部分已搬迁完毕或正在搬迁的项目所解放资源无法开采,需调整生产接续计划,形成无效搬迁,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2.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对能源保护政策把控不力,地方违规建设屡禁不止;有的地企关系协调不顺畅,造成搬迁工作推不动或推进缓慢;有的未纳入“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又同时身兼多项工作,由于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诸多部门协同解决,而协同部门协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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