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探索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新途径,形成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两个覆盖”质量为主线,将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引领社会组织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组织运行
推行“行业管理+兜底管理”模式,对行业性较强、规模较大、主管部门明确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并同步摸清党建情况,其他不能归口的,由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并摸清党建情况。坚持“三同步”原则,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及年度检查时要同步摸清党建工作情况,并同步检查督促党建工作,党建情况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督促社会组织通过理事会、会员大会等内部履行程序,将加强党的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领导机关归属等写入章程。已建立党组织的,要明确从协会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组织日常活动、党组织书记进入协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或担任换届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具体内容。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党建引领
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督促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尽快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要单独组建党组织;不足3名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组建群团组织等方式进行党的工作覆盖。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推行“行业党委+综合党委”工作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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