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党校关于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校民族团结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全体教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党校对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要目标,坚持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立足预防,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有效处置各类民族因素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党校安定团结,为全面推进我校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处置总则
党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一旦发生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党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党校统一领导,各部门联动,科室主任配合的处置机制,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法予以处置,不使突发事件因处置不当而造成对教职工的伤害。
三、组织指挥
成立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室主任组成,具体负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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