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
XX作为西部地区超大城市,生态本底良好、发展活力强劲,在公园城市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初步成果,具备进一步深化示范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为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现就支持XX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实践和超大特大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充分彰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生态、生活、经济、安全需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发展潜力,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强化规划先行,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聚焦重点、创新突破。突出公园城市的本质内涵和建设要求,聚焦厚植绿色生态本底、促进城市宜居宜业、健全现代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探索创新、先行示范,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顺应国情实际、树立国际视野,根据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模式。
——稳妥有序、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稳妥把握建设时序、节奏、步骤,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发展定位。
——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示范区。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将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充分挖掘释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城市在大自然中有机生长,率先塑造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格局。
——城市人民宜居宜业的示范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人尽其才的就业创业机会,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人民生活更有质感、城乡融合更为深入,率先打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
——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示范区。践行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的理念,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全面提升安全韧性水平和抵御冲击能力,使城市治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率先探索符合超大特大城市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治理路径。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深度融合,蓝绿空间稳步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特征更加彰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各类文化遗产更好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性大幅提升,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全面完成,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养老育幼、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更趋普惠共享,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区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建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级明显提升,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市治理体系更为健全,城市实现瘦身健体,社会治理明显改善,可持續的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
到2035年,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园中建城、城中有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公园城市形态充分彰显,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成熟定型,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生活,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全面建成。
二、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
着眼构建城市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公园体系、生态系统、环境品质、风貌形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五)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融合格局。依托龙门山、龙泉山“两山”和岷江、沱江“两水”生态骨架,推动龙泉山东翼加快发展,完善“一山连两翼”空间总体布局,使城市成为“大公园”。科学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刚性控制线,保护XX平原良田沃土,布局发展大地自然景观。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及功能分区。划定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创新城市规划理念,有序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严格控制撤县(市)设区、撤县设市,培育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交通便利、生活宜居的郊区新城,推动周边县级市、县城及特大镇发展成为卫星城,促进组团式发展。完善城市内部空间布局,调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比例,促进工业区、商务区、文教区、生活区及交通枢纽衔接嵌套,推动城市内部绿地水系与外围生态用地及耕地有机连接,适度增加战略留白,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四川省、XX市、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四川省、XX市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六)建立蓝绿交织公园体系。描绘“绿满蓉城、水润天府”图景,建立万园相连、布局均衡、功能完善、全龄友好的全域公园体系。建设灵秀峻美的山水公园,依托龙门山、龙泉山建设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以“锦城绿环”和“锦江绿轴”为主体的城市绿道体系,完善休闲游憩和体育健身等功能,为城市戴上“绿色项链”;依托岷江、沱江建设城市生态蓝网系统,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流互济、水系连通,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提高水网密度,打造功能复合的亲水滨水空间。统筹建设各类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均衡布局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林草局等负责)
(七)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育秀美山林,夯实龙门山生态屏障功能和龙泉山“城市绿心”功能,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建设美丽河湖,推进岷江、沱江水系综合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清淤疏浚、自然净化、生态扩容,在主要河流城镇段两侧划定绿化控制带。守护动物栖息家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中小型栖息地和生物迁徙廊道系统,建设相关领域科研平台,持续开展大熊猫等濒危易危哺乳动物保护科学研究。(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林草局等负责)
(八)挖掘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目录清单。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反映保护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引入市场主体发展生态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开发、环境敏感型产业,探索用能权、用水权等权益交易机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水利部、林草局、统计局等负责)
(九)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打造水清、天蓝、土净、无废的美丽蓉城。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尽快解决雨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集中焚烧处理,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塑料污染、环境噪声、扬尘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塑造公园城市特色风貌。优化城市设计,传承“花重锦官城”意象,提高城市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统筹协调新老城区形态风格,在老城区注重传承几千年文化历史沿革,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活化复兴特色街区,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在新城区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统筹塑造地上地下风貌,推行分层开发和立体开发,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寓建筑于公园场景,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塑造天际线和观山观水景观视域廊道,呈现“窗含西岭千秋雪”美景。丰富城市色彩体系,推进屋顶、墙体、道路、驳岸等绿化美化,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
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推动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人民群众打造更为便捷、更有品质、更加幸福的生活家园。
(十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放开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含租赁)3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树立简约适度、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引导绿色出行,鼓励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鼓励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建立居民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照明,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十三)增强养老托育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日间照料和助餐助洁助行等服务。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培訓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政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四)提供优质医疗教育服务。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医疗资源,建设国家医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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