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党课讲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阐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行了部署。A总书记强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始终贯穿于治国理政中的法治思维。
一、深刻理解A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基于新时代对法治功能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贯穿A法治思想的一条理论主线。法治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中要更加注重法律方法的运用,确立各类社会主体的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强调依法办事,构建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模式。A总书记多次强调:“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要运用法治思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提髙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关于法治思维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起到理论引领和实践推动作用。
二、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丰富内涵
法治思维,是以现代法治理念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依据规则至上、职权法定、尊重人权、正当程序等原则要求,分析事物、判断是非、作出决策的理性思维方式。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办事原则。从社会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有序的社会生活方式和一整套有关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制度安排。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宏观的国家治理方略,呈现出国家对良法善治的深刻洞见与守护。
法治思维是夯实法治之基的信仰思维。A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法治思维要求任何人和单位都要自觉将自己置于宪法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是建立社会秩序的规则思维。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规则思维,即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当情理与法律规则发生冲突时,首先服从规则及其逻辑,然后在缜密法律逻辑前提下考虑“情理”,做到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法治思维是体现公正效率的程序思维。与实体权力具有自由裁量权不同,程序必须是公开、明确、可操作的,这就使得违反程序不存在回旋的余地和抗辩的理由,其约束“自由裁量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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