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xx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筑牢发展政治保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制度机制,推进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20年的600元提高到现在的671元;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年的6600元、8400元提高到现在的7080元、8880元;社会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20年的1050元、1450元提高到现在的1100元、15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四级标准由2020年的35元提高到现在的60元。二是简化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通过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市域内实际居住地办理等政策;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调查无疑义的重病重残等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家庭,简化听证评议程序,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出台了《xx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xx临时救助操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低保认定程序及相关条件,继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核算家庭收入时扣除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与就业,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低保渐退等政策。临时救助最低标准提高到低保保障标准2倍以上,实行分档分类救助。
    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2480.6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382.68万元、临时救助金153.8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07.2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64.77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44.27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资金316.59万元、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资金263.64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470.08万元。
    (三)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多种养老服务方式相互补充、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养老经济补贴制度,实现养老优惠政策全覆盖。积极探索农村困难老年人日常照护办法和途径,开展了政府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日常关爱照料服务试点工作,为每一位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协商确定1名有爱心的日常关爱照料人,负责日常生活照料及安全管理等,并签订关爱照料服务协议,有效解决了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照护难的问题。主动服务,确保高龄津贴等补助对象应补尽补。协调通过公安户籍管理系统、殡葬信息库等平台直接摸排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对摸排出的对象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批后发放相关补贴。为保障低收入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我县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或者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二是新建县级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积极谋划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60万元,县级配套1340万元。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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