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局调查研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局调查研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全局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今年的调查研究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调查研究重要性的认识
    调查研究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基本功,调查研究能力是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传家宝,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进行过精辟论述,从毛泽东主席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著名论断,到***总书记的“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都充分揭示了开展调查研究对抓好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为我们各级党政机关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指明了路径。对于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具体到我们局,具体到机关事务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一)开展调查研究,是讲政治、讲大局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把改进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利器。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颁布的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放在了首要地位予以强调。近年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项教育中,都把调查研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予以重点强调。中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则更加明确地提出:“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省委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以及系列专题教育中,都对调查研究进行重点强调,提出明确要求;省委近期要求省直各部门提报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中,把部门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情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评;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几点具体要求》中,对省政府领导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的时间和要求进一步细化,进而明确:“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周三为‘无会日’,省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的会议安排在除周三以外的工作日召开,以利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调查研究的要求还有很多,从以上列举的几条可以看出,调查研究已经提到了事关政治和大局的重要地位。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自觉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的工作思路、内在要求、基本规律和实现途径,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工作很多都与机关事务有关,有的直接就是针对机关事务工作,为机关事务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机关事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近期,国管局相继召开多次全国性会议,研究指出机关事务工作具有“政治性、保障性、经济性、内部性、特殊性”五大特征,提出了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等“七化”目标,在机关事务理论建设、管理创新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职能建设、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相继作出部署安排。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管局的部署要求看,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决不是一般性的缝缝补补,而是必须适应形势要求,切实实现职能转变,不光要讲“管理”,更要在更高层次、宏观层面实现“治理”,以改革发展的新理论、新思维来指导和推动管理保障服务,提升各个业务板块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而以上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创新和管理创新成为必然选择。
(三)开展调查研究,是解决我局当前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新一届局党组组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机构建设不断拓展完善,职能履行更加顺畅高效,干部队伍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制约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局各项业务工作都呈现出整体向好、总体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兄弟省市相比,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不够,有指导作用、有影响力的成果还不多,特别是能够进入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的成果很少,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支撑力度偏弱。二是制度标准不够完善,虽然近年来机关事务工作有了一些制度规定标准,初步构建了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但从总体上看,部分制度的约束性、针对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具体化还不够,动态调整不及时,执行的效果不太理想。三是全局干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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