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机关职能使命的深刻变化,对基层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法工作是一项保底的基础工作,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牵动全局,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基层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面对新的世情、国情、党情,基层政法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到广大政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影响到基层政法委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对政法工作地位认识不清。一些单位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只满足于建立政法委员会这一组织,应付上级检查。有的领导把政法工作当成边缘性工作,对政法队伍建设和本级政法委员会自身建设不关心、不过问,使得政法工作开展束手束脚。有的单位分析政法工作形势不及时,研究制定处置突发犯罪案件、推进政法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开展,加强推讲预想不经常。二是政法工作开展质量不高。一些单位在政法工作形势分析时图形式、走过场,对隐藏的深层次问题缺乏有效分析。从近年来发生的案件来看,有些平时老实听话、表现积极的人员,反而更容易发生激情犯罪。有的政法委不注重做好预防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的经常性思想考察等工作,局限于走程序、签个字,存在应付了事、蜻蜓点水的现象,一出事才“悔不当初”。有的不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发生问题后知后觉,不能第一时间把隐患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抓政法工作缺乏思路。少数单位对政法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没有形成具体思路和措施办法。有的把政法委当成“万金油”和“挡箭牌”,什么工作都要安排参加,对纪检工作和政法工作的性质分不清。一些政法部门不按规章制度抓工作,而是以领导的指示代替法规制度办事情,自身法制观念不强、素质不高。部分政法干部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套路干工作,对当前网赌网贷、不正当交友等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应对。一些单位政法委成员对自身职责不清,对相关法规制度学习不经常,工作忙乱、乱忙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
二、原因分析。基层政法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调查研究,以下四个原因是主流:一是职能任务不相适应。各级政法委员会,是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不少单位政法委书记还兼任纪委书记,领导干部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应急信访工作中,加之当前社会维稳、清理整治等任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工作量越来越大,导致对职能范围内的隐蔽斗争、法律服务、各项维权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疲于应付、忙于“救火”。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各级虽然均成立了政法委员会,成员也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但许多单位片面地把政法工作当成单个部门的事,导致组织成立了,但功能发挥弱。由此造成政法工作全靠一个部门来落实,特别是在基层单位,本来就人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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