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我镇殡葬改革水平,根据民政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XX县殡葬改革工作责任清单》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改善民生的改革目标、有序推进我镇殡改工作,促进全镇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围绕公益、绿色、惠民、文明殡葬的目标,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严格落实火葬区遗体火化制度,除政策规定外,死亡人员一律火化,确保火化率100%的目标不动摇;做好我镇公益性公墓日常运营管理;规范整治丧葬服务市场,对棺木制售商店予以全部取缔,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落实严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我镇公益性公墓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我镇公益性公墓的经营、管理等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也是将惠民殡葬工作的宗旨落到实处的最终体现。我镇公益性公墓只服务本辖区户籍居民(村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盈利原则核定,收入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我镇公墓管理要按照县规章制度、服务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公益属性,落实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禁止在公墓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燃放烟花、鞭炮,营造文明祭扫的环境和氛围。
(二)大力推进遗体火化。除政策规定外,我镇境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推广。各村(居)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杜绝违规土葬。
(三)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党员、干部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在居民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得搞迷信低俗活动。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倡导绿色殡葬风尚,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党员、干部的直系亲属去世后,必须主动向镇报告治丧情况,对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居)两委干部在丧葬活动中大操大办、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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