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至1956年,肇庆地区各级党组织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根据“群众自愿”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原则,从组织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入手,发展到生产合作社,对肇庆地区的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一、合作化前手工业概况
解放初期,肇庆地区各县的手工业生产和经营处于规模小、技术低、工具落后的状态。其生产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种:一为连家式的前店后铺;二为私私联营式的作坊;三为流动串村加工制作各类器具的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按行业大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服务修理行业;另一类是制造性行业,包括生产资料行业和生活资料行业,如高要县的铁器厂、竹木器厂、编织厂;封开县的南丰益民米机厂、电力厂、江口松香厂等。
手工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在工农业生产中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是大工业所不能代替的。为此,肇庆地区各级党组织大力帮助手工业者克服困难、发展生产,对资金不足和采购有困难的个体户,通过银行贷款、加工订货、税收照顾等具体政策,组织手工业工人进行生产自救,积极为他们的生产和经营提供便利,使手工业有了发展。怀集县手工业在全区发展较快,1954年3月调查统计,全县个体手工业铁器制品61户123人,固定资金2548元,年产值3722元;五金制造和修理45户67人,固定资金7701元,年产值3564元;木制品60户79人,固定资产9720元,年产值3374元。①但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手工业要承担起支援农业、服务群众生活的重担,还存在很大的困难。为此,必须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他们走上合作化的道路。
二、发展手工业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
1954年1月下旬,粤中区党委发出《关于组织手工业加工订货以发展工业生产的指示》,提出解决当前生产与生活资料供应及克服手工业生产上困难的办法,是通过加工订货、组织生产小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2月14日,粤中区党委召开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贯彻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精神,会议提出“各地可普遍进行加工订货,重点组织生产小组,试办生产合作社”。②
为贯彻粤中区党委的指示,肇庆地区各县从1954年春开始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工作。1954年3月,高要县委在肇庆、禄步、新桥、白土、广利、金利等镇开展改造试点工作。高要县委派出工作队到各圩镇进行规划,把重点行业组织起来。肇庆镇的铁器、木器、制革、陶器、缝纫、毛巾、竹器、制鞋、牙刷等行业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工作队选择手工业工人和贫苦单独劳动户为骨干力量,进行串连发动,扩大工人队伍。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手工业者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有关对手工业改造等文件,运用回忆对比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在工人“口愿心愿”的基础上,动员他们申请入社。从3月起,肇庆镇各行业的试点生产合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建立起来,如铁器小组、木桶小组、牛皮小组、陶器小组、毛巾小组、牙刷小组、制鞋小组、糖果小组和木屐小组等。6月12日,粤中区党委发出《关于我区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手工业改造的方向是合作化,必须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9月,肇庆镇成立第一个缝纫生产小组,56个组员自带衣车、剪刀、熨斗等生产工具入组,还将原来个体经营时所接到群众来料加工的布料交回小组安排,解决小组开业困难。11月,高要县委召开肇庆镇竹器行业会议,将5户店铺私方18人、工人32人组成竹器第一、二、三、四生产小组,前三组以生产篷笪、谷箩、竹笠等产品为主,第四组以生产竹家私为主,劳资双方共同申请入组。社员入社(组)时把生产资料折价转为合作社(组)集体所有。简单的手工工具可以集体所有,也可以私有自用。对于社员折价入社(组)的生产资料,合作社民主评定价格,除了抵缴本人应该缴纳的股金以外,剩余的作为存款、定期付息、分期分批还本。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工资制度。
1954年上半年,四会县在县城成立新星木器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社)、高观铁器农具社、汇源铁器农具社,新建设木器小组、“五一”缝纫小组、仓岗缝纫二组、高观车缝小组和红星竹器小组、红星竹器二组等。在农村圩镇,成立威整圩铁器农具小组、江谷圩铁器小组和车缝小组等。怀集、封开、德庆、云浮、郁南、罗定等县也试办了一批手工业供销小组和供销合作社。
在手工业合作化试点铺开后,肇庆地区各县加强对手工业合作社(组)的领导和管理。 1954年4月,各县相继成立了手工业管理科,行使政府职能,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为了加强党对基层的领导,各县委派出工作队在手工业合作社(组)中发展党员。1954年12月,手工业第一个党支部在肇庆镇铁器生产合作社产生,有9名党员。各县委在领导手工业合作社组织的同时,还注重对社员进行思想教育,使手工业跟上社会主义改造形势的要求。首先,加强政治教育,坚定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的信心。通过报告会、业务讲座、短期训练和业余文化等方式,组织基层社员学习总路线、手工业合作社章程等,消除社员徘徊观望的消极思想。其次,注意克服“同行是冤家”和“技术不外传”的保守思想,使社员之间的关系变为互助合作关系,手工业老艺人主动帮助其他社员掌握和提高生产技术。再次,端正经营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运用新旧社会对比、走访、谈心及大辩论的方法,批判资本主义思想。最后,组织手工业者参加文化学习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当家作主人翁的责任感。
1955年4月中下旬,粤中区党委召开手工业工作会议,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要求各县坚持准备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边建边巩固;要积极组织手工业劳动者协会,以便于团结教育个体劳动者;办联社要建立筹委会,创造条件不要过急。肇庆地区各县党委加强对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利用国营贸易机构和供销合作社在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方面的优势,以加工订货为引导,大批量创办手工业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同时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化运动逐步进入高潮。至1955年底,肇庆地区组织生产合作社37个1159人,供销生产社8个529人,供销小组129个1800人,共组织社(组)174个3488人,占从业人员15700人的22.2%。
三、实现手工业合作化
1955年7月,全国广大农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12月,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的高潮》的序言中指出:“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应当争取提早去完成,才能适合农业发展的需要。”随后,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完成全国手工业合作化组织任务,并要注意发展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积极推动低级形式的合作组织向高级的生产合作社过渡。1956年1月23日,广东省委召开全省手工业座谈会,传达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精神和推广北京手工业全行业合作化的经验,要求广东省加快速度,全省手工业合作化应于1956年上半年完成,到1957年实现全行业合作组织的高级化。
随着手工业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肇庆地区各县相继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简称手工业联社)。各县个体手工业者有的高举“迎接合作化”的大旗,要求入社;有的自动串联,筹划入社;有的成群结队,申请报名入社。1956年1月20日上午,高要县肇庆镇工业、商业、手工业全部全行业都提出申请合营,并于同日下午全部得到批准。
至1956年底,肇庆地区共组织社(组)591个14290人,占从业人员90%,其中组织生产合作社358个,社员10551人;供销生产社19个,社员1195人,供销小组214个,2447人。③至此,全区基本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经过三年的社会主义改造,肇庆地区手工业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合作社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85%的手工业者的收入比合作化前有所增加,社员工资、劳保福利明显改善,生活不断提高,初步显示合作社的优越性。但是,由于在思想上、组织上准备不足,在改造过程中急躁冒进和工作过粗,出现了一些失误。有的合作社不适当地集中生产和统一核算,影响生产,造成了群众生活的不便;有的合作社要求成批加工订货,忽视小商品生产和修理服务;还有的合作社在规划方面,一度要求过快,不切合实际等等。正如陈云在1956年中共八大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由于形势发展太快,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不容易完全跟上,也产生了一些暂时的局部的错误”。但总体来说,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是健康的。
注释
①怀集县志编纂委员会:《怀集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237页。
②粤中区党委:《关于手工业工作意见——梁部长在粤中区党委第三次城工会议上的报告》,佛山市档案馆3-6-23。
③《高要专区手工业合作组织56年工作总结报告》,肇庆市档案馆59-A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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