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2022年党建经费使用计划

2022年党建经费使用计划
(6篇)

【篇一】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组通〔20xx〕40号)、《关于规范返还党费使用的通知》(景组通〔20xx〕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景组通〔20xx〕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林业局20xx年度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经费标准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一年不高于780元。

二、经费来源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按标准安排,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的,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三、明确使用范围

1.宣传典型和表彰先进的费用;

2.开展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场租费用;

3.教育活动的资料费、讲课费,教育基地参观门票费及讲解费;

4.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

5.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6.慰问家庭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和亡故党员等费用;

7.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教育用书和教育资料的费用;

8.党员教育阵地建设的补助;

9.其他相关党员活动费用。

四、使用原则及有关要求

1.县委组织部的拨返党费,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和合作林场管理中心等三个下属党支部的拨返党费直接划拨至各下属单位,其它党支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凭有效凭证至局财务报销。

2.各党支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整体规划,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3.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纳入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和上级党组织的定期检查。

五、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

1.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实行实际支出报销制度。

2.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经费的使用计划要集体研究决定。

3.党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活动开展前需填写《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再行拨付;活动结束后如实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林业局拨返党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2、五项基本用途、六类党费具体支出项目

【篇三】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篇四】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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