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要求,现将*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
   *乡党委政府印发了《*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实现全乡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压实全乡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
   1.建立林长制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高位推动、责任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格局。
   2.实行二级林长制。总林长,分别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组级林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民小组由小组长担任。全乡共设立乡、村、组三级林长251人(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28人、组级林长90人)。乡级林长巡林20余次,村组级林长巡林50余次,解决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林木资源保护等问题5个。
   3.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乡林长制领导小组研究次林长制推进工作1次。建立林长巡林制度,推动责任区域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由乡党委副书记任总督察、乡人大主席任副总督察,全面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开展督察1次。
   4.建立林长责任区域分级名录。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村委会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村组专管员责任区域为本村小组。
   (二)加强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等规模,强化林地定额和采伐限额管理,引导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植被恢复责任。加大湿地、水源地、保护区等重要区域面源污染治理。
   2.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执行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好全乡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资金兑付工作。
3.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结合日常监管、森林督查和集中专项整治,压实执法责任。强化森林草原督查,加大执法协同、开展联合执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森林草原资源。2023年开展森林督查1次;有力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查处林政案件1起。全面推进“智慧林草”建设,应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实时督查,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监测预警和问题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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