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上取得了新进展,推动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记殷切嘱托校准新航向
(一)抓学习,思想教育持续开展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2024年XX县乡科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2024年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次;二是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局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见效。
(二)抓作风,机关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究制定《XX县民政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采取“个人学+集中学”“线上学+线下学”“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对新修订《条例》全文内容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全年进行党纪学习教育培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组织参观活动2次,邀请专业讲师解读了新修订的条例1次;二是持续加强机关自身和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15项,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项审计整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基层民政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对档案的保管、保卫和保密工作,于11月5日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聘请11人次对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门类31.4万余份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电子化存档,截至年底,已完成全部缺失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并同步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
二、持续加强救助兜底,基本民生保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根据《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月995元,补差水平提高至每人月76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月806元,补差水平提高至每人月528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月1592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月1290元。截至12月,全县(不含西部四镇)城市低保1573户,人数4366人,农村低保6005户,人数20086人,全年发放低保补助金17500.92万元;特困人员2105户,2148人,全年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3630.95万元。同时,按照每人救助原则上不低于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90元)的要求,全县全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3.3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78人次。
(二)落实扩围增效,筑牢兜底保障底线
2024年以来,根据《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主动获取困难群众救助线索和诉求,实现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12月,累计发出风险预警信息数1748条,完成调查核实1748条,处置率100%。2024年1月至12月,按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管理工作要求,新增低保769户2432人、特困人员150户157人;减员低保859户3200人、特困人员218户224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强化儿童福利,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根据汕尾市民政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汕民发〔2024〕39号)文件要求,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1月1日起,我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8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1484元。艾滋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即每人每月1484元。截至12月,全县(不含西部四镇)散居孤儿31人、艾滋儿童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4人,全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07.52万元,其中孤儿(含艾滋儿童)发放76.9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630.57万元。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关心关爱儿童活动10余场,累计服务儿童2000多人次,赠送文具等礼物3000多份,发放慰问金3万多元。
(四)发放两项补贴,维护残疾群体利益
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2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61元提高到270元。截至12月,全县(不含西部四镇)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共计1404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5212人、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8834人;全县(不含西部四镇)全年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168327人次,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4158.6万元,其中发放生活补贴1277.39万元、发放护理补贴2881.22万元。
(五)实施精准救助,保护流浪人员安全
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大力抓好机构安全管理、落户安置、救助寻亲、受助人员安全返乡、街面巡查劝导救助等工作,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有力推进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多方筹措举办“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扎实做好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工作,全年度救助104人次,其中站内救助83人次,站外救助21人次,并根据受助人员的不同需求,分别采取提供食物、住宿、资助返乡、联系家属、治疗等不同救助形式,帮助受助人员重返家园,较好地解决他们的临时生活困难。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友好建设打开新局面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健全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县级养老机构1个,镇级敬老院11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8个(其中6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今年积极探索了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模式,XX县现有两家已备案的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分别为XX县城东医院和汕尾泰林医院,主要提供医养结合服务。XX县城东医院提供护理床位50个,收住经济困难老人1人,特困老年人7人;汕尾泰林医院提供护理床位30个,收住特困老年人5人。今年8月,XX县城东医院接收一名经济困难失能的低保老年人林美告,并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经费”,有效帮助困难失能老年人解决养老难题。
(二)幸福长者食堂运营不断创新
探索幸福长者食堂运营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幸福长者食堂从“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85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