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个带头)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本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和特点,深入查找在“四个带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坚持“两个确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虚化、泛化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理解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在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大改革事项的立法保障研究不够深入,存在跟不上、顾不上等问题。比如今年上半年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条例时,由于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对相关改革举措的立法需求把握不准,导致条例迟迟未能出台。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存在以事务性审议代替政治性审议的倾向,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严格。今年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对财政支出与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一致性审查流于形式,发现问题却不敢较真。二是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一些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存在先斩后奏、边干边报的现象。比如去年在人大机构改革过程中,对涉及机构调整的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造成工作被动。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对一些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充分。今年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时,对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重要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各部门意见难以统一,影响立法进度。在开展重要监督工作时,请示报告不够规范,去年就有两次执法检查因未及时请示报告而被叫停。三是人大监督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关注不够,重程序轻实效。比如在开展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对标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不够严格,检查工作浮于表面。在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时,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去年在开展营商环境优化监督工作时,没有紧扣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先进省份差距较大,企业反映问题久拖不决。今年上半年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对党中央“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没有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二)在带头砥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方面
一是在人大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对干部选任工作把关不够严格,存在重才能轻党性的倾向。在去年选任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过程中,对一些人选的政治素质考察不够深入,仅凭工作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比如去年选任的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因违反政治纪律被免职,反映出政治把关不够严格。在人大机关干部任用中,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去年就有3个岗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对一些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查处不够及时,去年就有2名干部因档案造假等问题被取消任用资格。二是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比如去年就有3名人大代表因违纪违法被依法罢免代表职务,反映出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在处理人大代表违纪违法问题时,存在拖延回避的现象,去年一起人大代表违纪案件,发现后3个月才启动罢免程序。对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流于形式,去年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中,对一些代表不务实、不作为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个别代表长期不参加代表活动,也没有及时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三是纪律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在人大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接待标准把握不严,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去年就有两次异地视察,超出规定标准安排食宿。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范围接待的问题,有的单位打着接待人大代表名义大吃大喝。在机关会议活动中,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去年召开各类会议120多次,有的会议内容交叉重复。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对机关食堂存在的浪费现象查处不够严格,反映出作风建设用力不够。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基础上勇于担当创新方面
一是立法工作创新不足,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在立法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比如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时,对新业态新模式研究不够透彻,立法滞后于发展实践。在立法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动力不足,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不够畅通。去年制定的5部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的参与度都不高,反映出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对创制性立法工作探索不够,更多是上级法律的简单照搬照抄。比如去年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缺乏创新性条款,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效果不理想。二是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监督实效有待增强。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回避矛盾,不愿得罪人。比如去年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时,发现重大问题不敢较真碰硬,造成损失。在开展预算监督时,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追究不够严格,去年就有3个重点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流于形式,去年开展的5次专题询问,都是事先通气,缺乏严肃性。在监督工作创新方面动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效果不够明显。三是代表工作服务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在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方面创新不足,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比如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质量不高,有的成了摆设。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去年交办的312件代表建议,满意率只有7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代表提出的一些涉及民生的重点建议,督办不够有力,有的建议年年提、年年办,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在为代表履职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专业咨询、智力支持不够到位。
(四)在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党组书记,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特别是对机关党支部建设抓得不紧不实,10个党支部中有3个软弱涣散。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还有差距,对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去年就发生一起网络意识形态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去年就有2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对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督促检查不够,存在压力衰减现象。
二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导致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立法、监督等专业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影响工作质量。在干部交流轮岗方面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思维固化。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够重视,去年提拔的8名中层干部中,40岁以下的只有1人。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论资排辈现象,一些优秀年轻干部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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