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本人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班子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上还有明显不足,尤其在理论学习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方面有待提升。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质量不够,研讨交流的深度不足。部分班子成员参与学习不够用心,存在走过场、浅尝辄止的情况。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尤其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时,实践联系不够紧密,理论与实际结合不佳。个别班子成员理论素养欠缺,对新时代新阶段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使命担当理解不够透彻。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判断力不足,存在偏重经济发展而轻视党建工作的倾向。二是政治安全隐患防患力度不足。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尚存执行不到位和变通处理的情况。对于涉及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不够细致,研判不够及时深入。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对于某些敏感问题的政治化把握不够准确。在投资和经营决策中,出现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有的重大事项未严格遵循请示报告制度,存在先行后报、边做边请的现象。尤其在投融资和项目建设的关键领域,政治敏感性不强,对早期的潜在问题发现不够及时,处置力度不够。三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程序不健全、审核不严谨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项目决策论证不够到位,缺乏科学和严密性。个别班子成员存在越权行为和个人独断现象。在重大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方面,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如以会议贯穿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下属企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违反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查处不够及时,问责不够明确。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上,民主程序执行不规范,意见征求不充分。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廉洁纪律执行不到位。在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经营中,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仍显不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潜在廉政风险,制度执行力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在重大经营决策中,有以权谋私的风险。有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在国有资产处置和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执行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对于下属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现不及时,处置不果断。尤其是在违规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上,问责不力,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的情况。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到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个别班子成员出现超编配备、违规使用干部的现象。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执行不严,调整不够及时。在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上,有些重要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受到的重视不够,部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尤其在项目建设一线,临时党支部建设进展缓慢,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在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作风建设仍存差距。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班子成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决策与实际脱节。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推诿扯皮和效率低下的现象仍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急功近利、粗糙行事的问题。尤其在民生项目的建设中,对工程质量的把关不严,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不到位。在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不够及时,工作方法简单生硬。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整体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方面表现出消极态度。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锐意创新的精神和决断力。部分班子成员对于自己分管的关键领域和难题,总是缺乏解决问题的担当。在应对企业发展障碍时,创新解决方案并不多,仍存在犹豫不决的心态。与优秀企业相比差距明显,追求超越的紧迫感不够特别是在融资创新、市场扩展等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有力。有的班子成员在推动重大事务时踌躇不前,缺乏担当和作为,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二是风险防患能力有待提升。在企业改革推进过程中,系统谋划不够全面,缺乏战略思维。对重大项目和关键工作的风险评估不够深刻,防范措施不够稳妥。部分班子成员在其负责的领域,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够强烈,往往重发展而轻视风险。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缺乏充分的风险分析和科学论证。在新兴业务拓展和新项目投资中,市场调研不够深入,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此外,对企业管理中的潜在风险识别滞后,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在合同签署、资金运作等重要环节上,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烈。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缺乏前瞻性和主动性。对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的理解不够透彻,执行效果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全局观念,对企业在地方发展中的角色与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在推进重大项目时,统筹协调能力不强,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服务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在民生工程建设中,群众的满意度不高,与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中,班子仍存在不足,压力传导不够有效。个别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落实不够深入,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重视不足。在推动基层党建时,指导力量不够,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中浮于表面,重视部署而忽视落实。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深入时,工作不够细致,措施不够强劲。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久拖不决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正风肃纪措施不强。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仍有不严不实现象。对“四风”问题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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