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开发区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此次开发区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扛牢压实治理欠薪政治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此,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治理欠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根治欠薪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头连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用辛勤的汗水为城市的崛起、开发区的繁荣添砖加瓦。每一份工资背后,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关乎着老人的赡养、孩子的教育、家庭的温饱。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关乎社会稳定、民生福祉的政治使命。
一方面,从宏观层面看,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将其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他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充分表明,根治欠薪工作是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事,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经验交流。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治理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另一方面,从开发区自身发展来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我们吸引投资、推动项目建设的核心竞争力。而一个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融洽的社会环境,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不仅会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会引发社会矛盾,破坏开发区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投资信心和项目的落地建设。因此,我们必须从开发区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治理欠薪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决打好根治欠薪这场硬仗。
二、直面问题,清醒认识当前欠薪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开发区在根治欠薪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欠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欠薪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一方面,从欠薪案件类型来看,建筑领域仍然是欠薪问题的高发区。一些建设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工程款结算不规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部分施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恶意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用于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其他费用;还有一些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盲目开工建设,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链条断裂。同时,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欠薪隐患,如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资金周转不畅,无力支付职工工资;个别企业用工不规范,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标准不明确,为欠薪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从欠薪原因分析,既有市场主体诚信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观因素,也有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客观原因。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漠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拖欠工资作为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的手段;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监管过程中,存在重工程进度、轻工资支付的现象,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资金落实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足,在面对欠薪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也给欠薪问题的解决带来了一定难度。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开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深刻反思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精准施策,全力以赴打赢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攻坚战
本次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对开发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实现“两清零”目标,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4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动态清零。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深入到每一个建筑工地、每一家企业,详细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隐患、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等。要建立健全欠薪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欠薪企业名称、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涉及项目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隐患,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施工能力。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要按照“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的原则,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恶意欠薪行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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