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法治建设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深刻揭示了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逻辑关系。**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其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并将其贯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理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在全市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共3万余人次参与,总体成绩优秀。在市级主流媒体推出理论宣传专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介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要求,设立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并公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机制,并将述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实现县区、部门述法全覆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统筹推动指导,定期集中调度,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项目有效落实。
二、践行良法善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助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人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审定重要立法事项,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地方性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以良法更好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制定《**市城市供热条例》《**市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对全市现行有效的3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将15件地方性法规分期分批列入修改计划,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发挥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丰富和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划定“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明确“施工表”和“路线图”,阶段式、项目化推进实施。制定《**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制定**市“一规划两纲要”并完成中期评估,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出台《**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梳理公布全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市本级事项3316项,全部明确执法机关责任。制定“一基准四清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905条。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印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联动机制,共享行政案件出庭应诉信息,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整改事项1972项,整改完成率100%。
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完善政法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县(市)区“局队合一”体制改革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全力推动63项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任务和23大项、85小项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积极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打造示范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同步上案、同步审核、同步监督,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衔接联动的工作办法》,明确16条措施,对“诉前、诉中、诉后”环节中涉及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各个方面加以规范。出台《**市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突出整治,推动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得到规范。坚持问题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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