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研讨交流5次。二是抓住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29项,将党建考核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落实。
(二)营造廉政氛围,强化正风肃纪。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年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集团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印发相关文件。制定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责任落实。三是制定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聚焦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督促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依法依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牵头制定《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提升监督效能的实施意见》,就突出政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深化联合监督、完善监督协同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任前谈话制度,为新任职干部上好“第一课”、敲响“警钟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家风之殇—黄继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法律合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
(三)突出廉洁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深入开展党纪条规专项学习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人员等重点群体,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及企业规章制度,自查自纠、明确举措。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各环节人员1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人次,占比64.3%;第二种形态7人次,占比41.7%;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12.9%。三是开展“微腐败”专项行动。紧盯招标采购、项目销售、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防范业务风险。全年共开展“微腐败”专项检查4次,发现问题28个,均按要求完成整改。组织开展“微腐败”专项行动问题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对基层单位在推进廉洁建设方面探索创新的实践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报道。累计报送信息10余条,被集团媒体采纳4条。积极开展清廉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所负责部门荣获集团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称号。
(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把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进行详细规划。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职工持股管理办法》,就职工持股的条件、程序、方式、管理等作出规定。修订完善《董事授权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厘清党委会与董事会决策事项边界。二是研究制定监管办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办法修订内容,主持研究制定《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就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党的领导、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作出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是优化业务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子公司层面混改,完成公司部分子公司股东权益比例调整;积极推进内部员工入股改革,激发员工创新创业活力。四是把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为基础工程。坚持由“浅入深”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要求,系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政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清晰,仍把党委巡察整改、专项整治整改等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替代品,未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情况,相关整改成效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纪检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虽能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但在检查重点的选择上还不够精准,未能做到突出重点;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虽能纠正一些问题,但对普遍性、倾向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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