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根本制度的体现是,国家根本制度的体现是宪法

万道圣

一、合理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多么伟大的一句话。孔子早就把真理说清楚了,只有“天下为公”并且“贤能治国”,才能实现“天下大同”,这就是人间“大道”。只是他并未找到一个好方法来实现“贤能治国”,他的后继者仍未找到。靠帝制,靠三纲五常,只能很有限的做到一些,并且不可持续,因为首先要保证每任皇帝自身素质都要好,这是办不到的。

古代有禅让制、世袭制、最暴力的是“丛林制”(胜者为王),都不行,主要是“盛世”的不可持续性,每个朝代一般都是开始还不错,然后越来越衰败,到最后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然后就是起义,革命,开始似乎正义得不得了,万众拥戴,万众一心向前冲,然后经过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终于取得胜利,建立政权,“伟大”、“英雄”、“光荣”等等赞颂之辞满天飞,但若干年后,又是贪官遍地,贫富分化,到最后,仍然是民不聊生…这不过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治乱兴衰的不断循环反复罢了!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笔者并不是否认革命者的初心就是坏的,但客观事实就是只有那些革命中的大小领导者及其家族“革了命”,广大劳动大众的命运特别是朝代中后期的大众的命运依旧没有改变,为什么?原因就是他们的革命并没有“革到实质性的总根子上”。受够了苦难的民众总是天真的以为,只要推翻了现在这个腐朽的统治集团,然后换上大家忠心追随的“明主”,那么一定会迎来美好的明天。他们不明白,就算成功了,某一个或几个贤能的开国明君能给他们带来长期的太平盛世吗?显然是不能的,人的寿命是有限的。首领一旦称帝,以后他怎么做,他会不会“变质”,他能不能生出、培养出或选中贤能的继承者,鬼才知道。因此,老百姓的命运仍然是由天来定。弄不好,几十年后又是一次乱世轮回。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只是在于,人们只知道看重“领头人的重要性”(人治),而不知“制度的重要性”(法治)。正如电视剧《走向共和》中康有为说的那样: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根本不在于道德,而在于制度。剧中孙中山拜会康有为时,也说了一段类似的话,并且更加深刻,直指政治制度是决定人尽其才的根本,读者可自行搜索。

古代常有一句话: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正是反应了当时人们这种普遍思维。他们只有受够了压迫的愤怒和对革命领袖的狂热崇拜,却不懂一个朴素的道理:赢到最后的不是激愤或激情,而是理性,制度的理性。

目光短浅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长盛不衰才是王道。革命领袖的个人伟力最多管几十年,而思想和制度的力量却能管用几百上千年,最好的制度,能保证每一任领导人都是伟人。

任何事,一开始可以靠激情四射,但要想走得长远,还得靠机制、制度、规范和契约。人不可能一直激情下去,会疯掉的。

这种思维模式下,民众对首领只有一次选择权,就是刚革命时的投奔,以后再无选择权,命运仍然全凭摆布。这就是只看“领头人重要性“的人治思维的最大缺陷。

而政治制度则不同,它要解决后续所有领头人一直都要“贤能”的问题,也就是说,除了第一个领头人,还有后续所有他的继承者,还有其他所有大大小小的“管理者”的持续性贤能。总而言之,一直要确保政治开明、高效、廉洁、有序,而不是只要刚开始一段时间能做到这些就行了。

贤能之人起主导作用,庸劣者下贤能者上,这属于人事安排。谁有资格安排人事?权力!权力属于谁?政治人事权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具体表现就是国家主权。或者说,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国家根本人事构成。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主权在谁)才最有利于贤能主导呢?

二、专制体制里难以走出附合人民意志的贤能者。

有以下几种理由。

第一,专制有个人专制如皇权专制,也有集团专制如贵族共和,在一个小圈子里有内部选举轮换,但本质还是专制,只是相对开明一些。这决定了最高统治集团的人选比较固定,那么就表明“明君”的出现是有很大偶然性的。所谓“慧眼识珠”,治国贤良需要明君的发掘和提拔,昏君是很难任用、也很难善待贤良臣子的。他们本身就不知道谁是贤才谁是庸才,往往偏爱那些善于阿谀谄媚、甜言蜜语的小人,也容易被那些老谋深算、阴险狡诈的奸臣所欺骗,无数历史故事早有证明。其实这也是一般正常人的通病,但正常人有这些小毛病是无伤大雅的,作为一国之君那问题就大了。

专制制度下明君难求,多数时候是庸君甚至昏君坐在龙椅之上号令天下。那么,贤能之才也难以有用武之地,更多的是怀才不遇,往往不受重视还倍受打击,阿谀逢迎、见风使舵的小人反而容易得势。结果,奸臣小人当道,社会腐朽不堪。

第二,统治者需要的是绝对服从的奴才。他们中意的“贤能之才”确实需要一定的治国才干,但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对主子绝对忠心不二,不允许有丝毫谋逆之心。他们做出政绩的主要目的,也是帮主子树立良好口碑,以便笼络民心,从而维护主子的江山永固。当主子无才无德,大厦将倾之时,他们更要拼命的粉饰太平,歌功颂德,欺骗人民大众,稍有批评言论便如临大敌,便会立即嘴炮齐出,口诛笔伐,一律斥为“抹黑”和不怀好意。

这样的“奴才”,即使有一定的才干,但他们的根本立场是站在国家大局和民众根本利益的对立面的,所以,只能说是“能而不贤”,算不上完整意义上的“贤能之才”。

晚清四大“中兴名臣”之一的李鸿章,他本来是很有才干的,这是公认的。他其实是真想中兴国家的,但常常得不到上面的支持,也曾怒火中烧,但终究被“忠君”这两个字困住了,只能在主子允许的范围内尽力而为,该卖国签字时,即使气得吐血也得签。只要保住主子的江山,哪怕卖国割地,哪怕民不聊生,也是要咬着牙关忍受的。

李鸿章多少还是有些良心的,完全“能而不贤”者也不在少数。历史的各类奸臣大多属于此类。

现今有些国家虽然没有皇帝了,但老一套的官本位等级制还多少存在,其实这仍是属于一种专制体制,上级领导占主导地位,下级职员无权制约。下级只对上级负责。为了升官发财,他们走人情搞关系,请客送礼,拍马奉迎。上面的也天天说着要选贤任能,但是不是“贤能”由他们说了算,只要让他舒服了,就是贤能,老百姓日子好不好过,跟他关系不大。因此,这种体制难以选任贤能之才。

另一方面,即使有真正的贤能之人,在这种体制下也难有出头之日,弊屈的很。这种体制很难让下级正常发挥,更谈不上突破创新的超常发挥。要做出成绩,但不能过于出头,不能抢了领导的风头,否则,小鞋侍候。对于领导,下级就得无条件服从,还要“懂事”,“懂规矩”,“会来事”,“不忘本”,“会感恩”。为了生存,也为了将来“翻身”,“出人头地”,下级只能无可奈何的“心领神会”,委曲求全。他们既无奈又不得不疲于钻营,无法专心工作,严重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消磨他们年青时的人生理想,看不到人生希望,更看不到国家的希望。正直者无法忍受这种官僚主义,很容易与上级发生冲突,那么等待他的只能是扫地出门。还有一些人开始时也是一身正气的,奈何这个大酱缸的“腌熏之力”太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慢慢的“入乡随俗”,完全融入进去。话说回来,要想安安稳稳的呆下去,不这样也确实不行。这些,严重阻碍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

那么,什么样的根本政治制度才最有利于“贤能之才”发挥主导作用呢?

三、只有民主制度下才能实现持续的贤能主导和治理

(一)民主制度确保贤能主导和治理的内在机制

专制独裁不行,那就只能是民主了。民主可以免除专制独裁的弊端。首先,民主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大众,只要采用一些合理的机制,如“有限的分层民主”,完全可以使这个主体保持持续的“英明”,因为它的人数比专制小集团多得太多,因此有绝对更大的机率选出优秀者,“避免昏庸”。注意,笔者这里说的民主可以保证“贤能治理”,主要是从民主内涵之中“人民选举和罢免”这个意义上而言的,而“人民建议和监督”这方面作用有限,因为建议和监督很难涉及根本性人事调整,只能动些皮毛而已。英明主体能够慧眼识才,可以保证国家治理者“能干”的一面,然后可以保证国家各方面持续进步。再者,人民主体,显然能保证一切以人民自己为中心,而不是以王侯将相、达官贵人和利益小集团为中心。

纵观人类历史,凡是先进国家,政治制度都是其成功的主要决定因素。美国领先世界一百多年,有一个原因世人皆知,那就是它善于吸收天下英才为己所用。为什么能这样?那就要深入考察它的用人制度。用人是分级的,上级任用下级,一级一级往下传,那就要追究它最上一级是怎么任用的,他是间接决定各下级所有人事安排的根本。这就是根本人事制度,属根本政治制度之一种。人才都喜欢移民美国,是由它的根本人事制度决定的:所有人才的任用,最根本的由全体美国公民用选票一层一层间接的决定,因为他们最终是要为全体美国公民服务的,而不是为某一小部分统治集团服务。试想,全体美国公民需要那种只会拍马屁没有真才实学的人吗?这些人,只有官老爷们才需要。

在民主制度产生之前,在专制前提之下也有各方面的次级制度,各国不尽相同,这些次级制度也能决定国家的国力。古代中国一直位居世界前列,有一个长期制度功不可没,那就是科举制。为什么这么说?那就是它本质上是政治人事制度(次级),基本上能够尽选天下英才为帝王所用。但次级制度再先进终究敌不过先进的根本制度,到了清末,欧美根本政治制度开始剧变,远比老一套封建帝制先进,因此老大帝国落后了一大截,但它并未深刻反省自己,却开始“闭关自粉”,认为惹不起躲得起,但终究躲不过时代的滚滚巨轮。

(二) 、民主具有内生性持续自我改良功能

民主制度本身就内含一种“持续不断的自我更正”的功能,也即“持续不断的自我改进”功能,而且人民大众是主导者。集权专制是没有这种功能的,他会让你人民大众“改进”他吗?那叫犯上!话都不让说,还让你改进!

丘吉尔曾说: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它只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他这话啥意思呢?很显然,他是有所指的,内含相对性,即:相对于集权专制,民主总是要好一些的。最低档次也比集权专制好,因为它有持续不断的自我更正功 能。它可以定期选举,公民罢免,司法独立。谁不也不能保证每次都选出最合格的,但通过这些,可及时改正过来,总会选出好的来。正因为它有持续不断的自我更正功能,所以它是持续向上发展的。

而集权专制,不但无此功能,而且是相反的,它有一种“内在的不断恶性退化”的特点。首先,它的更新局限于小集团内部,范围非常有限,是闭环的更新,因此改良的可能性很小。再者,它客观上需要进行广泛的愚民教育,养成奴性,养成循规蹈矩的习惯,整个社会一潭死水,这样才好控制。全民愚昧,则必然歪风邪气盛行,而进步力量被社会所不容,因此社会层面改良的可能性更小。 历史已经证明,每个朝代,是不是越往后越窝囊,越腐朽。为什么?这就象人的细胞,不天天更新是不行的。所以,集权专制的所谓“自我革新”是持续向下走的,最终病入膏肓,灰飞烟灭。

四 、民主制度是根本:与各类思想流派的关系

此处将上文内容略作总结。要实现大同社会的大目标,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包括规律(科学、知识等)、策略、政策等等。

辩证法是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任何问题最终都是为了实现根本大目标,所以也是实现根本大目标的方法。

只有贤能主导才能确保方法的合理性,也只有贤能主导才能确保合理方法得以切实推行。所以,贤能主导是更重要的方法,它内含了某一群人中最合理的方法。

民主制度决定持久的贤能主导,因此它是最根本的实现大同社会根本目标的方法。

民主制度以公定规则形式固定下来,是经过民众公意深思熟虑的、带有根本意义的、实现大同目标的方法的系统,并且是必须遵循的方法系统,它里面可包含各种类型的方法,可以有辩证性的,可以有策略性的,更可以有普遍规律性的。因此,它可包容各种思想理论流派,当然也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各流派公平竞争,由民众公意自由选择,通过定期选贤任能加上后续的制约,从而间接的选择合适的思想流派。只要所选之人是贤能的,那么就有利于实现大同目标,那么他的思想理论就差不到哪里去。

或者说,民主制度最有利于贤能主导,等同于最有利于最优理论的上位。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参与实践的,各思想流派都应有资格,这样才会有比较,有比较才知谁好谁差,才能检验出最好的。谁检验?只能是广大民众,因为社会大同目标是广大民众的共同目标,不是哪一部分人的目标。只允许检验一种思想流派,并且自己实践自己检验自己裁判,或者自作主张“代表”民众进行检验和裁判,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因此,各个思想流派都有机会平等参与政治实践,广大民众检验和裁判孰优孰劣,这才是真正体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民主程序。或者可以说,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检验出公认的真理,其他某一小部分人自封的“真理”只能是他们自己“聊以自嗨的真理”。

但是,“广大民众选择”只是一种广义的说法,民主制度需要理性,需要一套完整而有效的规则和程序,否则就不能真正体现真正的大众公共意志,反而容易被某些势力阴谋操控。这些规则包括:劳动大众主体、二院制、宪法至上、宪审和司法高度独立、分层民主、政论绝对自由、保证其他基本权利和自由,等等。后面有关民主的章节,会具体阐述这些问题。

人们因思想理念相同或相似而结为社团,党派就这样产生了。他们都有被选择的权利。民主党派应自觉接受大众的选择,绝不能自以为是。人们成立党派、进行政治竞争的最终目的,不是自己的绝对胜利,而是为了服务于大众公意,为了实现大同社会的根本目标,为了为实现这个目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思路,进而形成最理性的共识。或者说,民主所要的胜利不是哪个帮哪个派的胜利,而是所有派别共同的、即大众公意的胜利。

因此,真正的民主党派尊崇宪政精神,秉持“宪法至上”的精神公平竞争。他们相信妥协、宽容、合作、共赢才能达至真正的“胜利”,他们厌恶那种建立在他人血泪之上的、你死我活的“野蛮的胜利”。他们认识到政治观点是动态的、可以改变的,最理性的共识往往能从和平、自由、公开的观念和价值观的交锋中产生。

在竞选中失利的政党会坦然进入反对党的角色,他们认可这并不是他们的失败。倘若有人不接受合法形成的共识,公然发动政变,把本来为大众公意服务的良性竞争变成了为自己党派一己之私服务的野蛮斗争,然后居然成功了,这才是真正的失败,不是哪个党派的失败,而是大众民主的失败。

现在再回到思想流派的论述。有人说,辩证法才是最根本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变化的,且按一定的规律相互联系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也不例外。说法是不假,但事物如何变化,社会到底按什么规律发展,人类到底应如何应对?每个思想流派都会有一套自己的理论,都争相“推销”。到底选谁的呢?不管选谁,总归是要选的。谁选?能有谁,还不是人民大众。

再说说辩证法本身。辩证法实质上是一种相对性个体思维模式,不涉及创造性思维,更不涉及集体的共识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允许“胡思乱想”,不追求标准答案,辩证唯物者说是唯心。共识性思维要综合多人意见成为一个共识的集体意见,如民主表决程序;而辩证法只是一种个人思维模式,需要具体到每个人,并且每个人的具体意见也不可能千篇一律。

因此,辩证法的运用范围是有限的,只适用于个人思维模式,如认识、评价和决策等。不适用于创造、设计、民主等思维环境。

所以说,辩证法并不是根本,它仍是一种个体思维方式,它只代表每个人各自的意见。而在寻求根本目标的最优实现方法这件大事上,是需要集体共识的,所以最终仍要回到民主制度上来。

综上所述,政治制度是决定一切的根本,其他思想流派都只是一家之言。政治制度不仅是决定“什么人”来主导公共事务的决定因素,而且也是决定哪个或哪些思想流派或党派来主导的决定因素。

想要实现良性而全面进步的大同社会,合理的民主制度是根本决定因素。只有实行合理的民主制度才能保证最大限度且持续性的贤能主导和决策,只有贤能主导和决策才能检验出“真正的真理”,保证真规律发挥作用,否则假规律(伪真理)大行其道,离良性而全面进步的大同社会越来越远。

五、选择政治制度应以根本目标为导向。

其实这个问题在本书开篇就已经提过了,可以说是本书所有内容的主线。这里详细再阐述一下。

目标就是理想,就是人活着的意义。“大同社会”终极目标是国家和全社会的理想,显然所有国家大事都应围绕着这个而展开。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这个根本目标的决定因素,是第一大事,更应如此。所以,实行什么样的根本政治制度,应该以所有人共同的根本目标为导向。前面已经阐述,民主制度是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优选项,那么就应当实行之。

后面的问题,是具体分析民主制度本身。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才是实现“大同社会”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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