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因排队做核酸,发生一家人插队,遭其他排队人指责后发生肢体冲突,挿队者先动手,指责挿队者后反击,双方皆受伤,进而,检察院介入提起公诉,因插队者伤情稍比反击者的伤情略重一些,法院以伤情为论,判决反击者坐牢6个月。此事一出,网上一片哗然,多是支持反击者,批评法院判决不公,也有网民认为反击者是正当防卫,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保证,和谐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这种因挿队等锁事发生的冲突,全社会多了去了,如果这种小冲突检察院都介入,诉诸法律,除了浪费法律资源外,对建没和谐社会于事无补。说到底,这只是社会道德层面的东西,各方都应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去看待。当然,挿队者首先要认识自己的错误,这是一种丢人的失德行为;被挿队者当然可以对其行为提出批评,也可以采取凉解态度,毕竟这是小事一桩;法院为了公平正义,如当事人提起诉讼,给予判决也可理解,而检察院介入公诉就大可不必了
这种发生在老百姓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太多了,笔者认为,这个不是法治问题,主要是社会道德水平建设的问题,有关部门包括街道办、宣传舆论部门,应该多从道德建设方面去批评、调解、引导。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武器和手段,而建设和谐社会才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希望各方都能以宽容的态度看待这件事,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宽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5828.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5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