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南陵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 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彰 显城市魅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人民城市建设,根据安 徽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皖政办〔2021〕13 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 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2022〕94 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南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在城市建设和发 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为出发点和落 脚点,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提 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市域南部现 代化副中心,全方位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六个南陵”。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 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

 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 2035 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 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 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 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完善功能为 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 ,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电讯 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 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安防、停车、 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 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片区化改造,鼓励“一次改到位” 。健全统筹 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政府与居民、 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改造完 成城镇老旧小区 18 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经 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文旅体局、 县城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籍山镇政府)
(二)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结合《芜湖市棚户区项目

 更新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严把改 造范围和标准,合理编制“十四五”棚改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建立 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 管,做到改造对象精准识别、改造方式精准确定、工程建设精准 管理,力争“十四五”末,完成全县现有城镇棚户区 300 户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籍山镇政府)
    (三)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针对老旧 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 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 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 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工改商”“ 工 改文” ,鼓励转变城市老旧厂区区域功能,积极向商业综合体、 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 体转型,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老、文旅科创等产业,建设 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老 旧厂区改造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文 旅体局、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 镇政府)
    (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系统修复河湖水系、湿地等 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加快城市水

 环境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构建滨水特色环境。加 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结合交通和公用设施等合理布置绿地。按 照市民出行“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 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加强“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建设。 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向社区延伸。到 2025 年,公园绿地 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 80%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 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
    (五)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 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公共 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合理布局公 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城市教育、医疗、托育、养老、文化等多 类型服务设施短板,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 5 分钟、15 分钟 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两级中心”(邻里中心、睦邻中心)建设, 到 2025 年,完成 5 个“两级中心”项目建设,并实施运营工作。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和完整居住社区补短板一体化 创建,到 2025 年,力争实现县城区社区全面完成绿色社区创建。 人居环境更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积极拓展城市广场、公 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街区环境、街区设施及街区立 面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自规局、县城管局,籍山镇政府)

    (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通“断头路” ,畅通 “微循环”,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 系。推进路况较差的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 改造。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候车亭等配套设 施建设。逐年补齐缺失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加快构建步行和自 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 规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处、县消防大队)
    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合理 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智慧停车建设,推动 停车资源共享。到 2023 年,建成停车泊位管理信息化平台。到 2025 年,新增城市开放停车泊位 5000 个,同步按比例配建充电 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完成停车场管理办法修编, 依法加强对停车位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 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城管局)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 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 市污水处理效能;推进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建设,提高污水收集 率和处理率,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转运能力建设。到 2023 年 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

 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 2025 年 底,全县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居民 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籍山镇政府)
    (七)实施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城市内涝治理 工程,保留和恢复自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因地制宜、集散 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加快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全面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 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相应措 施。到 2025 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 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区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 海绵城市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应急 局、县城管局,籍山镇政府)
    加强城市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 任,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分阶段推进城区各类架空线入地, 推进电网智能化,构建网架坚强、智能安全、布局合理、结构协 调的现代化电网体系。加强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安全隐患排 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

 盖区域“瓶改管”。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 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 2025 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 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 急局、县文旅体局、县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供 水公司、中燃公司)
(八)实施新基建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合肥模式” ,在全面完成以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 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基础上,到 2025 年 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 监测预警。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进城 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 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到 2025 年,系统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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