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省人大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在2024年省人大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基本要求。自2016年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市打造我省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构建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为**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最大政治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意志。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开展立法工作,确保方向不偏、蹄疾步稳,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构建立法事项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全面做到立法规划计划、重要法规草案及时提请市委研究,确保立法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有序高效进行。三是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委(党组)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立法领导小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法规起草单位党委(党组)政治责任,在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把准方向,确保市委意图顺利实现。
    坚持人大主导,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协调、审议把关,扎实履行人大主导立法工作职能,依托政府、推动各方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一是法规立项做到精准。实行法规立项论证机制,严格论证列入立法规划、计划的立法项目,努力做到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立法、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改善民生立法,使立法工作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二是法规起草做到精细。涉及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法规案,坚持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组织起草;对政府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落实立法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度,坚持人大提前介入,牢牢把握立法进程,既要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等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妥善平衡各方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又要防止部门利益干扰,树立立法机关的权威。三是法规审议做到精确。常委会全面统筹、集中审议,发挥法制委员会“统”的作用和专门委员会“专”的长处,审查各有重点、互有侧重、相互补充,确保法规“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把立法后评估作为检验立法成效的重要途径,对实施的法规开展专门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确保法规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坚持立法为民,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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