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征。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是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对我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科学思想指引,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指示、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思想,把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本质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是新时代新征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在全面领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自觉做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肩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第二,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化解四项突出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今年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提出,要准确把握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政治安全风险、经济金融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四项突出风险。对此,我们要在防范化解四项突出风险上狠下功夫。一是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人民法院作为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建设,在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二是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国家审判机关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入推进中央和地方党委部署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纠纷,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加大破产案件清积力度,强化破产案件实质化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依托“府院协调”机制,积极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妥善审理涉企行政诉讼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坚决防范化解执行领域的风险隐患,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三是着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社会风险直接影响到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当前,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机关。案件办得好,就是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案件办得不好,就可能传导风险、积累风险,甚至制造风险。因此,我们要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摆在重要位置,把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理念落实到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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