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论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在2024年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论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更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的明确要求。公益诉讼检察既要抓“质”的提升,更要有“效”的蜕变,应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
    一、服务大局勇担当,统筹把握“三个效果”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承担起重要责任。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做优监督工作上做文章、在强化监督刚性上想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做好诉源治理,将公益诉讼检察深度嵌入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领域保护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以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城市新颜值和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重点关注、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及时监督、密切跟踪,以检察办案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是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牌。如,县检察院立足运河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特点,在充分提炼总结已有实践做法的基础上,推出“运河益+”检察工作品牌,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办理了一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个案、类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凝聚共识促协作,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
    针对基层办案阻力大和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应建立整体统筹、内部协同、横向协作的运行机制。
    一是畅通线索流转。各检察院之间、检察院各内设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移送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关键环节。从内部协同视角看,应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汇集、移送线索的“中枢”作用,各业务部门也应遵循认真负责、客观及时、应移快移的原则。构建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导,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为补充的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做到统一调度工作、统一案件办理、统一调查取证、统一把关检察建议、统一提升素能“五个统一”,打造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精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
    二是破除信息孤岛。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新型案管模式中的“派生”数据,建立内部数字检察工作例会、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制度,变单兵行动为协同作战,与外部共享数据,真正实现集成化办案、一体化办案。
    三是加强外部联动。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当地河长办定期牵头与国土、河务、环保等部门召开座谈会,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同步发力,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着重解决具体案件中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是促进跨区域协同办案。如,县检察院在督促保护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中,实行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促使七个市级检察院及沿线23个县级检察院建立京杭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上下游、左右岸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大治理。
    三、聚焦源头抓治理,推动可持续发展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内容,履行治理职责要找准发案源头,突出治理实效。
一是提升监督精准性。线索审查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第一道关口。应以“诉”的标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发现真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同时,须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只有做到分析问题令人信服,提出对策切实可行,才能赢得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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